业内人士呼吁政府要舍得为试点“掏钱”
“针对城镇低收入居民的物价指数编制工作正在推行试点。”13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徐一帆对快报记者表示,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在全国90个市县推进对城镇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
据悉,该指数体系主要突出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权重。徐一帆表示,眼下试点工作正在推广过程中,全国90个市县纳入试点范围。记者了解到,去年江苏已经根据城镇低收入居民的消费特点,测算出全年城镇低收入居民物价指数上涨6%。今年,江苏将着手“试编”系统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以常规、科学地反映低收入群体消费支出。
不过,针对低收入居民的物价指数编制工作要在全国90个市县推广,业内人士表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感叹,“编制一个指数容易,关键是如何确保调查和监测到位。”据悉,指数编制完成后,至少要选择上百户乃至数百户低收入家庭作为跟踪监测的对象,长期定点记录他们的实际消费支出结构与价格,这需要进行一定人力、物力的投入。然而,在政府财政预算中,目前对该项工作有明确的投入的地区并不多。
快报特派记者 郑春平 陈英 张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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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不纳入CPI
另外,针对CPI如何更加准确反映实际消费价格的问题,一直以来有个呼声是应将商品房价格纳入其中。但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徐一帆明确对记者表示,房价不进CPI的做法不会改变,“至少目前还没有考虑过”。
按照国家统计局对外的“统一解释”,CPI中不直接包括商品房销售价格,但包含了居住类的价格。之所以不将房价纳入CPI,是因为各国的CPI中都不直接包括房价,要保持国际间的可比性。其次,房屋的购买是一种投资行为,只有每年的日常消费才构成消费。而在现行CPI的居住类价格中,则已经包括了建房和装修材料费用,公房和私房的房租以及物业管理费用、维修费用等。
快报特派记者 郑春平 陈英 张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