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某开着宝马车去加油,油站人员却将柴油当汽油加。结果,车开出不远就熄火损坏。记者昨日从梅州中级法院获悉,加油站老板赔偿了15.39万元。
2006年2月1日晚上7时,在外经商的幸某驾驶新买的进口宝马车回家探亲,到兴宁境内时发现车辆没油,就开到某加油站要求加97#汽油。谁知,加油站工作人员竟鬼使神差地将0#柴油加入该车。幸某也没有发现,开着车就走了。
离开加油站不过800米,宝马车发动机“突突突”一阵抖动,嘎然熄火,幸某想尽了办法都无法再启动。幸某怀疑是油的问题,马上与加油站老板范某取得联系,范某随即派人前来处理,当即与幸某签订了赔偿协议,由油站负全部责任。
最后,加油站共赔偿幸某19万多元。
事后不久,范某突然听说“别人的宝马车加错柴油也不过修了2万多”,认为自己受了骗,随即到法院起诉,要求幸某全额返还自己赔付的维修费19万多元。
梅州中院审理后认为,从维修实际费用及潜在的损失情况以及公平原则考虑,赔偿幅度以15.39万元为宜。
据《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