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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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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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别人的瀑布 给自己贴金
工商:景区盗用照片宣传,涉嫌欺骗消费者
   旅游景点也会“造假”?离奇的事就让市民张先生碰到了,他看见安徽一景点的宣传照片,被美景所吸引,赶过去却发现,照片上的美景并不存在于这个景点中。张先生愤而向南京市工商局投诉。昨天,该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此景点已涉嫌欺骗消费者,他们将立案调查。

  景区没有这些画面

  3月11日一大早,将驾车去安徽出差的张先生看到了一份宣传资料,这是一份旅游景点的广告。上面写着:“皖南最后一块净土——仙寓山全景 富硒古村 七彩玉谷 秋浦河漂流”,文字的背景是一幅美丽的瀑布画面。

  张先生出差的地方正好在仙寓山附近,而且广告上还写着,这个景区正在开展免门票活动。于是张先生留下了这份资料,打算办完事后游览一下这个景点,特别是那个瀑布。

  事情办得很顺利,下午两点多,张先生就结束了公事,他便开车来到了这个景区。因为他没有跟随旅行社前来,并没有享受到门票免费的待遇,他买了门票。不过,让他意外的是,他根据宣传资料上的照片,找了半天也没有发现这个美丽的瀑布在哪里。

  一问才知道,照片中的瀑布虽然也在仙寓山上,但它属于东至县的范围,而张先生所处的地方是在石台县。张先生非常生气,景点宣传竟然还用假照片。回到南京后,他就向南京市工商局作了举报。

  真景点也在投诉

  南京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监督局局长黄明春作了初步的调查。原来,仙寓山位于安徽省南部东至、石台、祁门三个县的交界处,这座有着原始风貌的山正在被一些旅游公司开发。根据张先生的投诉,石台县境内的旅游开发公司盗用了东至县仙寓山的风景照片。

  东至县境内仙寓山的旅游是由南京一家公司负责开发的。记者联系上这家投资公司时,公司的负责人也正准备维权。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2004年,他和安徽东至县洪方乡仙寓山村管理委员会签订了40年的旅游合作开发协议书,负责东至县境内仙寓山的旅游开发。而其它两个县内的景点是由其它企业投资开发的。

  而张先生所看到的这张图片,就是由南京这家公司的负责人亲手拍摄的。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张照片其实是一张合成图,由三个景点组成,即南溪古寨、金鸡湾漂流和仙寓山瀑布。三张图片分别拍成后,再合成。这些照片的原图,他全都保存着。

  记者根据宣传资料上的联系方式打电话问情况时,接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不清楚图片的真正来源。

  目前,南京市工商局正在对图片的真伪进行调查。黄明春告诉记者,如果张先生的投诉是真实的,那么,制作宣传资料的公司就涉嫌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和欺骗误导消费者,他们将立案对此进行调查。快报记者 朱俊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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