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区金康园是昆明的第一代富人区,在这个富人区的豪宅里却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2007年10月4日凌晨,一名60多岁的老人放火烧了自己的房子,两层的跃层小楼几分钟后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昨日上午9点,盘龙区人民法院以纵火罪公开审理了此案,考虑到老人的特殊情况,法官决定改日宣判。
在庭审中,老人介绍自己是昆明铁路局的退休职工,开远人,今年62岁,在金康园与女儿、老伴住在一起。老人看上去远比实际年龄还要苍老,皱纹密布、白发稀疏,说到这次经历,更是老泪纵横:“我退休很多年了,可到今天,我还不知道自己工资卡密码,身上也没有钱,想买点东西也身无分文。这么多年了,我理发都是到附近的小村子里找人免费剪的,因为老伴不给我钱理发,她说让我找免费的。”说到这,老人扯着自己的裤子说:“你们看我穿的裤子,好多都是女儿的工作服,她穿剩的给我。自己从来没穿过什么好的,衣服也都穿了10多年了。”老人说到这里显得很激动。
“我们家是跃层,二楼有三间卧室,可是老伴和女儿把我赶到一楼的卧室睡,我心里很难过。他们这样对我,才使我多年来压抑的情绪在那晚爆发了,我也想有自己的权利、能在家里有点尊严。”
老人说,去年10月4日夜晚,他和老伴因为一些矛盾闹得更僵了,很多天以来老伴没和他说一句话。那晚老人找到正在楼上看电视的老伴,想和解他们直接的矛盾,但几次三番的劝慰,并没有得到老伴的回应。老人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就放火烧了房。
据《生活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