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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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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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琐事 一对老夫妻闹离婚老公突病逝 这婚再也离不成了
  河南焦作市一对老年夫妻因为生活琐事打起离婚官司,结果还没等法院二审判决,丈夫就病逝了。昨天,记者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当天对这起鲜见的离婚案件作出裁定:终结诉讼,而这对老夫妻也永远离不成婚了。

  老夫妻打离婚官司

  1983年,58岁的魏某娶43岁的李某为妻,双方均为再婚。因为一些家庭琐事,老两口于1991年分开独自生活。2007年3月,82岁的魏某突然患病住院。同年4月出院后,魏某因生活不能自理被其四女儿接到家中照顾。李某不愿到魏某的女儿家生活,便跟随自己的女儿另外居住。

  魏某是离休干部,每月有近2400元的工资,李某认为自己没有和丈夫在一起居住,丈夫应该支付自己的生活费。2007年7月11日,李某以要求履行夫妻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魏某每月支付自己900元的生活费用;同年7月20日,魏某则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诉讼要求离婚。

  一审判决准予老两口离婚

  2007年11月10日,博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在现实中,魏某患重病后生活不能自理,由其女儿照顾;而李某又不愿到魏某女儿家生活,客观上双方已无法生活在一起。经有关部门以及法院多次调解,魏某和李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作出准予魏某、李某离婚的判决。

  一审法院宣判后,李某不服判决,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法院不应判决离婚,遂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二审未宣判丈夫去世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后,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2008年2月26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前,该案主审法官突然接到魏某家人开来的死亡证明,上面写着“魏某于2008年1月28日因病抢救无效死亡”的证言。由于被上诉人在案件审理中死亡,该案无法进一步审理。昨天上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民事裁定书,终结诉讼。

  对于这起鲜见的老年人离婚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二厅法官李军评价说,因为李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时间内提出了上诉,所以一审判决无效,即一审关于魏、李二人离婚的判决无效;另外,由于被上诉人在案件审理期间病逝,因此该案只有终结诉讼,永远没有办法审理、判决二人是否离婚了。

  河南剑源律师事务所姬智律师认为,魏某是在与李某婚姻关系存在的时间去世的,根据《婚姻法》“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的规定,魏某死后,李某可以继承丈夫魏某的遗产。《东方今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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