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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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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雇凶杀死现任妻子腹中胎儿
  几个电话、一万元钱,一位身在广东的单亲妈妈雇凶制造永川胎儿遇刺案。结果,7个月大的男性胎儿死在腹中。被害母亲与单亲妈妈原本素不相识,只是她们一前一后的法定丈夫是同一人。案件背后究竟有什么恩恩怨怨?昨天,通过永川区法院开庭审理和记者连续两天采访,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一条短信牵出胎儿被杀嫌凶

  2007年7月19日,是重庆永川区宝峰镇赶集的日子。眼看还有3个月,胡鸿明就要当爸爸了,他一边陪妻子到仅有5分钟距离的街上赶集,一边想着妻子腹中宝贝。很幸福。

  “半路上,突然两陌生男子冲到我们身后,一对一,我的头不知被什么东西敲了一下。与此同时,另一男子用明晃晃的东西朝老婆王中莲捅去。我赶忙吼‘干啥子’。但没用。”胡鸿明说,这一幕,至今仍历历在目。

  之后,王中莲由宝峰镇卫生院转入永川急救中心。刀捅进王的左下腹部,伤及子宫,没有生命危险,但腹中已有7个月大的男性胎儿死亡。胡鸿明说到被杀的是个儿子时,埋头哽咽了一下。

  出院时,医生告之要两三年后去复查,才知是否有生育能力。23岁的王中莲称她还没来得及想这个“万一”的事情。

  妻子无大碍后,胡鸿明开始梳理思绪。“谁干的?”

  胡鸿明摸出手机,事发前9天的一条短信息让他起了疑心。至今这条短信还被胡全文保存在手机上。他说这条短信也给警方破案帮了忙。短信内容写道:

  “我觉得我女儿好可怜,我对你说出那样的话(胡解释是复婚的话),百分之八十是为了女儿,我们不应该伤害她幼小的心灵,影响她的成长,百分之二十是为了我自己。我不想死要面子一辈子,然后孤老终身。从学美容以来,我改变了很多,我觉得自己在整个过程中都有过不足,而凡事都要付出代价,你必须作出选择:要她(指王中莲)还是要我?要我女儿还是要她肚子里的孩子?我等你的答案。以前的事情统统不提了,我们不能制造出太多的悲剧,看见太多无辜的小孩——比如她的小孩……”

  这条短信是前妻李卫平发给胡鸿明的。胡怀疑李就是幕后黑手,并为此把短信发给了永川区公安局刑警大队。

  杀人动机是报复还是愤怒

  胡鸿明解释,前妻李卫平发这条短信的目的就是在威胁,让他和王中莲离婚,然后与李复婚。因其目的没达到,就加害妻子。

  对于第一次婚姻,胡鸿明称当初也是李卫平死活要离的。

  胡鸿明称,他和李卫平2001年结婚。结婚后,他们一直在广东打工。后来,他们一个在江门市、一个在中山市。2006年春节,李提出和他离婚时,被老家的亲戚劝和了。同年11月,李再次无缘无故提出离婚,并说只要女儿(现5岁)不要财产。随即,二人回到永川办理了离婚。

  胡鸿明和王中莲2007年5月结婚。胡称,原本平静的夫妻生活在凶杀案前10来天,开始被前妻搅乱。李先是打电话喊胡去看望生病的女儿,接着就在电话、短信中要求复婚。并扬言说不复婚要找人把王杀了。胡称,因李的娘家人都知道王怀孕了,所以前妻雇人对素不相识的现任妻子痛下杀手。

  对杀人动机,李卫平称绝不是为了复婚。因为当时女儿患重病,她无法请假,心里很烦很郁闷。而她找不到其他人倾诉,更没人来主动分担,于是,胡鸿明成了她谈心的最佳对象。

  电话中,李卫平问胡鸿明过得怎么样,但胡自称不怎么样,与她(指王中莲)不和,迟早要分开。李当时就质问胡,对他们的女儿都没负责,再生一个干啥子。但胡回答说“这些事情你管不着”。

  “就是这句话激怒了我,同时联想起胡鸿明和王中莲二人,在我还没和他离婚时,他们就搅在一起,就是这样产生的一念之差。”当记者面对面采访和在法庭上审理时,李卫平都是这样解释她的杀人动机,矢口否认是因复婚不成的报复。

  坐在附带民事赔偿原告席上的王中莲听了李卫平这些话后,当场提出反驳。“胡鸿明没离婚时,我根本不认识他”。

  一串泪珠后悔太迟

  有了杀人念头后,李卫平在广东中山市给她泸县老家的朋友孔祥利打电话,喊他帮忙让宝峰镇的一个大肚子女人消失,并给1万元。“大肚子”家的房屋坐落位置、朝向怎么样,都给孔讲得清清楚楚。随后,李给孔提供的银行卡号里打了1万元。

  孔祥利接电话时,他的兄弟伙潘杰正好在场。孔说自己当时没空,潘就成了独行杀手。但他驾车和潘先去踩过点,确认了“大肚子”王中莲的家。2007年7月16日晚,当潘独自前往时,因王中莲丈夫总是陪伴在身边,潘就给孔打电话说“没法下手”。同月19日,潘把当时仅17岁的徒弟叫上。二人再次从泸县来到宝峰镇。二人分别携带水果刀和螺丝刀作为作案工具。二人走近这对夫妇时,潘用水果刀对付王中莲,其徒弟用螺丝刀“招待”胡鸿明。

  因王中莲被鉴定为重伤。检方为此指控李卫平、孔祥利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潘杰和他徒弟被控故意伤害罪。

  4人对起诉的事实和罪名都没有意见。李卫平辩护律师说,李认罪态度、悔罪态度好,病中的女儿无人照顾、年迈的父母还要抚养李卫平的女儿,李的父母只有哄孩子,说她妈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打工去了,一时半会回不了家。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当李卫平听律师说到女儿和父母时,一串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滴。她强打精神,最终没有哭出声来。并说,都是因为一时糊涂、冲动,才造成悲剧。现在只能说对不起王中莲,这事终归还是她的错。当初事情发生后,她马上就后悔了,也想过自首,但考虑到自己进去了孩子没人管。现在只有争取早日出去,尽一个母亲的责任。

  李卫平在关押期间,写了两封信给前公婆和胡鸿明。在给前公婆信中,李仍称两位老人为爸妈。她感谢胡母离婚前后一直把自己当亲生女儿看待,并一再向二老和受伤夫妇道歉,还说自己罪有应得。两封信中,她都希望王中莲身体能恢复健康,不影响王今后的生活和工作。

  法庭上,王中莲提出了2.7万余元刑事附带民事索赔。其中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些费用中没包括胎儿的生命赔偿。

  胡鸿明称,此前他们咨询了律师,听说我国法律规定,未出生的胎儿虽然自形成开始就有生命,但其不是法律意义上真正的人,无法为胎儿的生命主张赔偿。但毕竟是妻子身上的肉,和已经出世的孩子没区别,怎么就没有生命的权利了?所以这是他们最感到不平衡的地方。无奈之下,也只有放弃这方面赔偿。

  李卫平和杀手都表示愿意赔偿。法庭决定让他们庭外调解,刑事部分也没当庭判决。

  被害人反觉自己像逃犯

  胡鸿明称,他和妻子休整了几月后,于去年12月外出打工。因担心再受迫害,他在临行前给父母专门买了一张手机卡,便于和他们单线联系。并再三给父母嘱咐,新卡和他们打工的地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有人问起,父母就随便说个地方敷衍一下。而他们外出后也极少和家里联系,只是有事才打个电话回家。弄得他们就像逃犯一样躲躲藏藏。

  这次是3月2日回来的,主要是为了上法庭。但回家都不敢张扬。王中莲称,事发至今,她没敢去过仅几分钟路程的宝峰镇街上赶场。精神上随时感到紧张,特别是身边有陌生人时,她会躲得远远的。所以记者一行前往时,他们夫妇有些戒备。

  开庭头天,王中莲闷闷地说“不想上法庭,怕她(李卫平)以后报复我”。胡鸿明接过话题说,虽然前妻已被关押,仍担心她雇人继续报复,伤害现任妻子,才有目前这种心理恐惧。所以,只要一天不彻底解决,他们就会担惊受怕一天,阴影不知何时才消除。

  胡鸿明称,妻子被杀后,他们夫妻吵了好多次嘴。王中莲解释是因为“嫁给他后没有安全感”。这就是吵嘴争论的焦点。

  胡郁闷地说,不知以后能不能安安生生过日子。他们不想要大富大贵,只想求个平平安,想好好计划未来。这是他们最大的奢望。所以,现在他们宁愿原谅前妻,也不希望她来打扰。如果前妻仍纠缠不休,他宁愿和妻子离婚、宁愿自己受伤,也不愿妻子继续受到任何伤害。不然他无法跟岳父母交代,同时也因为妻子是最无辜的。

  5岁女儿也成受害者

  李卫平最放心不下的是女儿。她的妹妹李著勤称,姐姐和胡鸿明的女儿才5岁,去年12月因恶性肿瘤在重医儿童医院手术,现在还在化疗期,已花了五六万元。但孩子从满月后,她父亲就没有管过。一周前,孩子差点在儿童医院死了。两天前回泸县老家后,今天因腹部肿胀,又进了当地医院。但胡未曾去看过一次。等这件官司完了,她要替外甥女告父亲,要求胡尽父亲的义务。

  对女儿,胡鸿明非常难过。但他“左右为难”。他称,虽然前妻犯罪,对不起他和现任妻子,但女儿是他亲骨肉,很想去看,但要得到妻子理解和支持。

  王中莲说,在案发前,她可以抚养丈夫和李卫平的女儿,现在根本不可能。自己的儿子被迫害,怎么能够接受仇人的女儿?“想到儿子就不会同意丈夫去看”。

  一边是父女骨肉亲情,一边是夫妻之情,胡鸿明倍受煎熬。他很迷茫、不知所措。

  《重庆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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