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酒店的老板,竟把千余元丢在了水里。其实,她并没有丢现金,而是把花了千余元买下的野生大鳖放生了。
昨天,高淳县城不少开酒店的老板都在议论一件事,那就是县城一酒店的女老板田女士,花1280元买下了一只重约14斤的野生大鳖,饲养一夜后,又将其放回了固城湖。
原来,前天下午,一名贩卖水产的男子,带着一只大鳖来到这个酒店,说他袋子里有只称得上“鳖王”的大鳖要出售。一听说是“鳖王”,田女士来了兴趣。
见过男子袋子里的老鳖后,田老板当即惊讶不已,经营酒店十多年,她还真没见过如此大的鳖,前爪居然有婴儿小手那么大,而背上那壳子,就像一个小锅盖。一过秤,这只老鳖居然有13斤9两重。
见田老板来兴趣了,男子称,既然是“鳖王”那得有“王”的价格,一口价1300元,不要他就去找下家。田女士心想,这么大的野生鳖,如果被别人买去,说不定就成美餐了,多可惜啊。于是她一咬牙,递给男子1280元,欲买下这只“鳖王”。见田老板如此爽快,男子也不啰嗦,接过钱后,将老鳖留下,走了。
附近住户得知田老板买来一只“鳖王”后,纷纷前去开眼界,其中不少人建议田女士将这只老鳖制成一道“鳖王”菜肴,一定会赚不少钱。
让众人没料到的是,田女士拒绝了众人的建议,在精心饲养它一夜后,昨天上午,田老板来到固城湖边,将老鳖放了生。这只老鳖翘头张望后,潜入了湖中。见老鳖潜水游走了,田女士露出了笑容。
快报记者 李绍富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