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5年了,孩子都3岁了,李丽(化名)还是下定决心和丈夫离婚。因为她发现丈夫不管是在感情上还是在经济上,一直都在骗她,就连结婚证也是假的!
李丽和王军是2003年在南京打工时认识的,恋爱没多久,王军就向李丽求婚了。李丽还记得,王军追求她的时候,说自己是第一次谈恋爱,还向李丽保证,只要三年时间,就能在南京安个家。征求了一下家人的意见,李丽就答应嫁给王军。李丽说:“当时我工作挺忙的,王军说不用回老家,托个人就能登记领结婚证,我们就没有回家到民政局领证,没多久两本红色的结婚证就寄过来了。”
结婚后,李丽和王军住在租来的简陋房子里,但是李丽觉得,只要努力工作,将来的生活肯定会好的。李丽想错了,她渐渐发现王军是个好吃懒做的人,而且经常在外面拈花惹草。有一次李丽下班提前回家,发现王军和一名年轻女子在家里,王军解释说朋友心情不好,正在谈心开导她。为此两人吵了一架,但是没有闹到分手的地步。后来李丽知道,这名女子是王军以前的女朋友,王军求婚时说自己第一次谈恋爱分明就是欺骗。
结婚两年后,双方父母都想要孩子,李丽就顺着父母的意思,生下了一个女儿。但是,李丽感觉经济条件没有改善,王军工作懒散,花钱没有节制,根本攒不下钱来。李丽只好先回娘家带孩子,等女儿大一点,再把女儿放在老家,自己到南京来打工。今年1月份,李丽发现了王军的一个秘密,原来,在自己回老家带孩子的时候,王军跟前女朋友住在了一起。李丽要离婚,王军也很干脆,离就离吧。
李丽拉着王军,回到老家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时,发现结婚证竟然是假的。这让李丽伤心不已:“我跟他过了5年,他从头到尾都在骗我。”既然结婚证是假的,那么两人根本就没有结婚。王军强硬地说:“那我们就分手吧,孩子我不要,以后你也别问我要钱。”
李丽想要孩子,但是她根本养不起孩子,她不知道自己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唐岩律师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李丽和王军的婚姻无效,两人属于同居关系。两人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男女方均有抚养义务。如果孩子由李丽抚养,王军就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另外,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可以走民事诉讼渠道,法院的判决会照顾无过错方。(文中人物为化名) 快报记者 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