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浙商刘先生在南京长江边一口气买下8套房子,可是交了首付之后贷款却只下来一套。时隔两年多,开发商突然通知他解除合同,即使在刘先生已经支付了全款的情况下开发商仍然将他告上法院。如今开发商不告他了,可是收下全部房款的开发商却迟迟不交房子。又一场官司在所难免。
一口气买下8套房
2004年年底,浙江商人刘先生在南京江北一家楼盘一口气贷款买了8套房子。“你知道吗?”刘先生以不容置疑的口气说:“在杭州钱塘江边的房子现在已经卖到四五万块一个平方米了!”
“那年我来南京做生意,看到江边有楼盘在卖。我当然感兴趣了,一看发现均价4000元左右,心里那叫激动啊!”在售楼处,刘先生以自己和妻子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了8份买卖契约。
双方约定8套房子总价292万元,刘先生和妻子应付的首期款87万多元,余款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刘先生还须于合同签订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供办理按揭所需的相关资料。同时约定,如因刘先生的原因,确认无法办理申请按揭贷款,则按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刘先生支付了首期款,也提供了办理银行按揭的相关材料。但直到一年半后其中一套房子的按揭手续才办妥。然后仍然是漫长的等待。
去年9月15日,刘先生接到开发商的《解约通知书》,上面称那7套房子因长期未付款,要解除买卖合同。
“我太意外了!贷款贷不下来难道是我的责任吗?现在房价涨上去了,开发商想解除合同就解除吗?”刘先生抛掉不少股票,在接到通知后的第三天,将余款一次性打给了开发商。
起诉后突然撤诉
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不久,开发商一纸诉状将刘先生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说,他们向刘先生多次催要房款,刘先生都不予理睬,于是才发出《解约通知书》。
“我根本没有接到他们的催要通知。”刘先生说,“相反,这几年我好几次打电话过去,催他们尽快办贷款,但是他们只办下来一套。”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刘先生提供了一份由江苏省公证处做的公证。这份经过公证的电话录音中,记录着刘先生与售楼处一名工作人员的通话。该工作人员说,为了给刘先生办银行按揭,他们采取了很多种方法,但一直到2006年6月还是没有办下来,“2007年的5月份,我们一直还在努力地做这个案子。”工作人员说,因为套数过多,银行有一个风险控制问题,除了办成一套外,跑了7家银行,但这7套房子的按揭还是没能办下来。
意外的是,此案开庭审理之后开发商撤诉了。
为交付再生官司
“我松了一口气,以为接下来该交房了吧。没想到开发商撤诉后什么动静也没有,到现在都没有交房的意思。”刘先生郁闷地说。如今每到夜晚,在刘先生购买的房子周围灯火闪亮,其他购房人早已入住,可他已经支付了全款的房子却迟迟不交付。
去年11月11日,刘先生委托江苏南京行知律师事务所葛勇武律师向开发商发出律师函,敦促开发商在收函后七日内履行交房义务,至今仍然得不到答复。为此刘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院。昨天,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葛勇武认为,首先开发商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当初按揭办不下来,并非刘先生的责任。在没有催告付款通知而是直接发送解约通知后,刘先生立即将余款付清,证明刘先生有偿付能力,关键是开发商没有及时沟通。此外,在刘先生已经支付了房屋的全款之后,开发商既不选择解除合同,也不交付房屋,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昨天记者联系到这家开发商的法律顾问,但是对方表示目前不方便发表意见。
快报记者 马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