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的一声,当养了两年的大狼狗突然挣脱狗链,飞奔扑向自己的客户时,陈军吓坏了。混乱中,好不容易将人和狗分开,但客户已被咬得遍体鳞伤。客户变成了诉讼对手,客户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后,把陈军告上法院索赔,陈军想来想去,觉得问题出在那条狗链上,于是把卖狗链的销售商告上法院,卖狗链的也觉得窝囊,转而把上级供货商告了。一条狗链,就这样引发了连环官司。
狼狗挣脱链子伤人
陈军是一家门窗厂的老板,他在厂里养了一条狼狗,用来看家护院。这条狗体形庞大,生性凶猛,陈军平时都用铁链将它拴在院子里。
“我这狗一直都是用链子拴着的,随着狗长大,原来那个链子有点锈了,我们就买了一条新的。”但陈军没想到,新链子用上的第二天,就给他带来了大麻烦——
这天下午,客户黄华带着人到厂里来洽谈业务,就在他们踏进工厂大门不久,意外发生了。大狼狗挣断链子,扑向黄华,狗吠声、惨叫声、呼喊声,一时不绝于耳,陈军和在场的其他人费了好大劲才把狼狗赶走。
然而为时已晚,黄华身上多处被狗咬伤,随即被送往医院。经过近1个月的住院治疗,黄华才出院。
“你的狗咬伤了我,给我的身体和精神均造成了伤害,你是不是该给我个说法?”然而,双方没有达成一致,黄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经调查审理,法院判决陈军赔偿黄华各项损失共8600多元。如果算上诉讼费和律师费,陈军共损失了11000元。
钱赔了,客户还得罪了,这让陈军感到很郁闷。
狗主人状告销售商
“怎么新链子第二天就出问题呢?”陈军很纳闷,他把这条新买的链子看了又看,发现焊接点为虚焊,而且不是那么精细。
“肯定是狗链子存在质量问题”,陈军依照《消法》,决定起诉狗链子的销售商,来挽回自己的损失。
“你作为狗主人,没有看管好狗,现在出了事,和我有什么关系?”狗链的销售商五金店业主李颖说。
在这起官司中,作为重要物证的狗链,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直接影响案件的判决。
对此,一审法院审理发现,李颖出售的这条狗链,没有任何包装和标志,也没有说明书,更没有标明生产厂家,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样的产品是不允许销售的。
因此,法院审理后认定,陈军属于违章养狗,而且在明知是“三无狗链”的情况下,仍然购买使用,属于管理不当,因此判处陈军自己承担70%的责任。
法院认为,狗链的断开,是由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因狗链连环的焊接点为虚焊,造成抗拉强度降低,导致在狼狗的拉力下变形脱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据此判处卖狗链的李颖承担30%的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李颖赔偿陈军经济损失2700元。李颖难以接受,随后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南京中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合法、合情、合理,二审维持了原判。
销售商又告供货商
“既然陈军能够转移损失,那我为何不去找上游的销售者呢?”不久,李颖又提起了新一轮的诉讼。
李颖认为,她并不是这条狗链的真正销售商,出售给陈军的狗链,是从同一市场的业主姜平那里进的货。于是,李颖又将她的供货商姜平告上了法庭,这次她不仅要姜平承担因劣质狗链子而带来的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求姜平承担她由于诉讼而产生的其他损失。
“狗链”风波继续扩大,又一次诉讼在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一审判决姜平赔偿李颖损失共计5410元。随后,姜平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上诉,但是二审法院并没有支持他的诉讼请求,驳回了上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庭长支招
产品质量官司怎么打?
产品质量官司怎么打?秦淮法院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庭的於斌庭长给快报读者支招:
1.找谁打官司,也就是告谁有技巧,消费者既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索赔,消费者可以从方便诉讼、便于索赔的角度进行选择。
2.证据一定要注意搜集和保存。如果拿不出购物凭证、法院又调查不出存在买卖关系的情况下,消费者很有可能败诉。
另外,有些消费者使用了一些产品后,身体出现了异常,但这些产品往往是获批准生产的,这时消费者要想办法证明身体状况与产品直接的因果关系,在诉讼中就会处于一个较为有利的地位。
快报记者 宗一多
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从今天起,快报和南京市工商质监部门携手进行一次市民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分别通过报纸调查、网上调查和街头调查的形式进行。参与报纸问卷调查的市民,在答题后将问卷寄回报社,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6楼现代快报读者服务部,邮编:210005。这份问卷同时公布在江苏都市网上(网址www.js.cn),欢迎广大网友参与。街头调查在快报3·15活动现场进行,时间:3月15日9:30,地点:新街口万达广场南侧。
消费维权与消费习惯调查
1.您的性别:
A.男 B.女
2.您的年龄:
A.25岁以下 B.26-35岁 C.36-45岁 D.46-55岁E.56岁以上
3.您的职业:
A.学生 B.职员C.公务员 D.个体私营老板E.专业技术人员医生教师 F.其他
4.您的学历:
A.大学及其以上 B.高中或中专 C.初中以下
5.您每月日常生活支出占总收入的比例:
A.80%以上B.60%-80% C.40%-60% D.40%以下
6.您认为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经营者的诚信度:
A.一般 B.不高 C.高 D.其他
7.请您评价一下以下10种消费或服务领域的消费维权状况:
美容健康
A.很好 B.一般 C.不好
房产家居
A.很好 B.一般 C.不好
汽车消费
A.很好 B.一般 C.不好
旅游休闲
A.很好 B.一般 C.不好
家电消费
A.很好 B.一般 C.不好
电脑网络
A.很好 B.一般 C.不好
通信设备
A.很好 B.一般 C.不好
保险顾问
A.很好 B.一般 C.不好
教育消费
A.很好 B.一般 C.不好
服装服饰
A.很好 B.一般 C.不好
8.当前消费领域存在的不和谐因素,您认为最突出的是:
A.假冒伪劣产品太多 B.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C.价格过高难以承受 D.产品安全不保证 E.消费欺诈 F.霸王合同 G.房屋装修问题 H.手机质量问题 I.网上购物问题 J.其他
9.在过去的一年里,您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没有遇到严重侵害您合法权益的事情:
A.1件 B.2件 C.2件以上 D.没有
10.过去一年中,您之所以采取维权行动,是因为商品或服务:
A.造成人身伤害 B.给生活带来不便或影响生活质量 C.导致较大经济损失 D.造成一定精神损害 E.受到其他损害
11.遇到消费纠纷时,您会采取以下哪种方式解决:
A.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B.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C.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D.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关仲裁 E.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F.其他
12.如果发生侵害您权益的事,您会不会向有关方面要求合理赔偿或补偿:
A.主动向有关方面要求合理赔偿或补偿 B.不会向有关方面要求合理赔偿或补偿 C.看侵害程度而定
13.如果您向有关方面要求合理赔偿或补偿,是否得到了满意解决:
A.得到了满意的解决 B.虽然得到解决,但并不满意 C.没有得到解决
14.如果您没有向有关方面要求合理赔偿或补偿,原因是:
A.损失不大B.费时费力 C.举证难 D.行业保护 E.其他
15.您认为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
A太轻 B不轻不重C太重
16.您认为自己在消费权益自我保护方面做得怎样:
A.很好 B.一般 C.不好
17.《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9项权利,这9项权利中您认为维护得最好的是:
维护得最差的是:
A.安全权B.知情权 C.自主选择权D.公平交易权 E.求偿权 F.结社权 G.获得有关知识权 H.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I.监督权
18.《消法》规定经营者要履行10项义务,这10项义务中您认为履行得最好的是:
履行得最差的是:
A.依法经营义务B.接受监督的义务C.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 D.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 E.提供真实身份的义务F.提供有效票证的义务 G.提供商品和服务性能、质量、用途、有效期的义务 H.售后服务和“三包”的义务 I.不得自我免责的义务 J.尊重消费者的义务。
19.建立完善市场管理监督体系,您认为最重要的是:
A.行政执法部门 B.行业自律 C.舆论监督 D.群众参与
20.国家或政府制定消费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时,要听取消费者的意见要求,如果有机会让您参加,您是否愿意:
A.愿意 B.不愿意 C.无所谓
21.您在购买住房(商品房、二手房)时是否遇到质量问题
A.没有遇到过 B.遇到过但问题不大自认倒霉 C.遇到过通过维权解决了
22.您的家庭内部装潢完工后,使用几年开始出现问题(质量问题无论大小):
A.半年后 B.2年后 C.5年后 D.其他
23.您在商场、超市购买食品时,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吗?
A.每次都看 B.偶尔会看 C.从来不看
24.您选择购物场所时,主要考虑以下哪些因素:
A.环境舒适B.商品丰富 C.交通方便 D.离家或单位近
E.商品档次较高 F.价格优惠 G.服务好 H.质量放心
25.您外出购物通常使用什么交通工具:
A.步行B.乘公交车 C.骑自行车D.打摩的 E骑摩托车F.打的士 G.驾自家车 H.驾单位车 I.其他
26.您选择商品时,主要考虑以下哪些因素:
A.价格B.品牌C.舒适度 D.节能性E.喜好F.外观G.实用性
27.您去超市购物时会自己准备购物篮、购物袋吗:
A.有时会用自己的购物篮、购物袋 B.一直用自己的购物篮、购物袋 C.不会,使用超市的购物袋
28.家里用剩的电池您都是怎么处理的:
A.和其他垃圾一起扔进垃圾箱 B.放在一起,统一扔进电池回收的垃圾桶 C.随手扔掉
29.一家人出去吃饭,点了一桌菜,吃不完怎么办:
A.吃不完就剩着,打包太难看 B.吃不完统统打包,倒掉可惜了 C.根据人数点菜,保证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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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您碰到过消费陷阱吗?江苏省消协昨天公布了去年的十大投诉热点,手机质量投诉名列第一位。同去年相比,服装、食品、电信类依然是百姓消费投诉的热点,而与往年不同的是,“电视购物”取代“网络购物”、“房屋装修质量”取代“房屋质量”进入新的“投诉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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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五花八门的电视直销铺天盖地,节目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有的采用频繁更换商品品种的销售方式,不注重销售产品的质量、品牌及声誉;有的购物不开票,消费者难寻其交易对象;有的商品交货多通过快递公司完成,快递公司以“只负责送货”为由一送了之,消费者当场验收、调试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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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服装鞋帽;食品;电信服务;电动车;计算机;干洗;中介;房屋装修;电视购物
快报记者 都怡文 实习生 柏瑶瑶 通讯员 沈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