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狗链官司一环扣一环
· 记者帮你问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3 月 12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记者帮你问
  父亲葬在母亲的单穴墓里,补偿金怎么算?

  王女士:1983年我母亲去世,在黄金山公墓买了一座单穴坟,1987年,我父亲去世,由于没买到公墓里的墓穴,就与母亲合葬了,这种情况该怎么补偿?

  南京殡葬管理处:在处理墓穴补偿问题时,我们是根据殡葬时墓穴使用人办理的购置手续登记册上的记录来发放的。因为你当时只买了一座单穴墓,那么迁移时也只能拿到一座单穴墓的补偿。虽然你父亲和母亲合葬在一起,但因为你父亲没有墓穴位,所以,根据相关政策,你父亲的那一部分是拿不到补偿的。

  墓碑和墓穴都留在公墓,能拿到补偿吗?

  吴女士:以前我为父母在黄金山购买了一座公墓,后来提前迁走了,但是他们的墓碑和墓穴都在,请问是否能拿到补偿?

  黄金山公墓迁坟组:根据黄金山公墓迁移补偿政策,凡在迁移工作公告发布之日即3月4日起,至6月30日完成墓穴迁移的,方可享受政策补偿。虽然你父母的墓碑和墓穴仍留在公墓,但因为迁移工作不是在公布期限内完成的,所以你是拿不到补偿金的。

  房产证还未到手,如何缴房屋维修基金?

  张女士:我是经济适用房户主,虽然入住好几年了,但房产证还未拿到手,如果4月1日之前没有缴纳房屋维修基金,那么,我们会多出很多钱,我们该怎么办?

  江苏南京正鹏律师事务所严震律师:目前,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交人须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前,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缴交维修基金,并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缴存标准的通告》中,缴交标准的执行时间是自2008年4月1日起,因此,只要你的房产符合办证条件,可以在2008年4月1日前按照原标准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岳父的拆迁安置房能换我的名字吗?

  马先生:我岳父的房子在栖霞区,不久要拆迁,他想把安置房房产名字写成我的,请问,这样做可以吗?

  栖霞区拆迁办:根据相关规定,这样做是不允许的,你们的户口必须在一起,才可以过户到你的名下。

  合同没到期,能得到拆迁补偿吗?

  王先生:我在南京某商场租了一个柜台,目前合同没有到期,但现在商场要被拆除,请问,我是否能得到相关补偿?

  江苏南京正鹏律师事务所严震律师:根据《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拆迁租赁房屋,拆迁人应当根据租赁双方有关处置租赁关系所约定的方式,支付货币补偿金额或者实行产权调换”的规定,你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取得相应补偿。如无明确约定的,可以以自身实际损失标准提出相应补偿要求,例如包括搬迁补助费、过渡补助费等费用。

  快报记者 刘晓满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