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戴登凯提醒,春节期间安排加班的,除夕到初二用人单位要支付三倍日工资;初三到初六支付双倍日工资。如果届时还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为:86590900、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