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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查处公务人员开醉车
· 警牌车为闯关车开道
时隔5天,咋还没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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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了500万不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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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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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牌车为闯关车开道时隔5天,咋还没查清
  快报2月29日报道了夜间在长江大桥上,超载货车违反禁令闯关,并且是在向苏0A2225警牌车上的保安缴纳“过桥费”后,被这辆警牌车带过桥的。此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许多读者纷纷打电话对于该保安驾警牌车为超载货车保驾护航的行为表示愤慨,要求有关部门尽快查清事情原委。

  读者:必须给公众一个交待

  时过数日,读者的关注点仍然放在这辆牌号为苏0A2225警牌车上,“保安开警牌车为超载货车开道闯大桥,此前有没有过同样的行为,为什么没有人发现并制止?”对于当事保安,读者表示强烈愤慨,“明明身穿保安服,竟然当着司机的面数黑心钱,他根本不配穿这身服装!”

  “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调查事情原委,我们要知道,这种漏洞不堵住,后面还会有类似事情发生!”读者李先生打来电话称,对于这件事要感谢快报记者的报道,揭示了一种大家以前不知道的事实。“此事触目惊心就在于,保安开警牌车公然收黑钱,并带超载货车闯大桥!大桥为什么屡坏屡修,屡修屡坏,肯定和这些超载货车碾轧有关系!”

  但同时,他也表示,对于这事相信只是个别现象,只要相关部门引以为戒,就会变坏事为好事,无损于大家对相关部门的期望。“倒是一个问题值得引起重视,一些不良现象往往在夜间发生,应该加强夜间的监督。”

  此外,既然该保安收了“带路费”,那么钱的去处也是必须查明的。读者刘先生对此特别表示了关注,“这些钱说白了是贪赃枉法,说更明白些是暗地里拿人民和国家的资源出卖,牟取个人私利的行为!”刘先生希望,要让这些“玩法”者真正尝到法律的滋味。

  有关方面:“不了解”“不清楚”

  此前记者已经得知那辆苏0A2225警牌车属于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管辖的一家保安公司,为进一步追寻真相并了解相应的处理结果,记者再次联系了南京市公安局的相关部门。

  前天下午4点多,记者与市公安局宣传处一位负责人取得联系,要求提供关于此事的处理结果。该负责人称还不了解此事,表示先问一问情况再说。

  无奈,记者找到了苏0A2225所属的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接通后,该支队一男警官表示,“此事必须问宣传处!”

  随后,记者拨打了南京市公安局督察处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总算给出了答复,称此事经报道后,省公安厅和市局领导都很重视,已经有专门部门进行查处,督察处没有参与,但是具体哪个部门他也不清楚,结果目前更是无从得知。

  下午5点多,记者再一次拨通南京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人的电话,提出两天前已经有快报记者就此事通报过宣传处,希望能够正面回应此事。此时该负责人才表示,按照市局领导的表态,要查询车牌号,只能采访交通管理局,媒体不应该一直盯住公安局。

  “据我们了解,这辆牌号为苏0A2225的桑塔纳警牌车是市局治安支队的,不是交管系统的,这是怎么回事?”记者问。

  该负责人表示,这件事她无法答复,但是媒体简单地把超载货车和公安局下属单位警牌车相提并论是不对的,记者询问何时能够获知最终调查结果,该负责人表示“不清楚。”

  快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快报记者 孙玉春

  【编后】

  领导很重视,就是没下文?

  媒体已经清清楚楚地拍到了车牌——苏0A2225;大家已经明明白白地知道了这辆保安开着收黑钱的警牌车所属——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管辖的保安公司,五天来却始终没有当事部门出来对这件事情做个交待,好像根本与他们无关似的。口口声声说“欢迎舆论监督”,现在真闹出丑闻来了,却又拿出“沉默是金”的本事把舆论晾在一边,岂不怪哉?难道“欢迎舆论监督”,真的就是说说而已?

  南京市公安局督察处说,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领导都很重视这个事,已经有专门的部门在查处了。领导重视是好事,但重视之后呢?却又是“具体哪个部门在查不知道、结果更是无从得知”,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我们知道,现在很多政府部门面对舆论监督时惯用“拖”字诀——拖得大家不再盯着这件事、拖得你媒体没了脾气、拖得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好在我们的记性还不算太坏,还老惦记着这个事情要有个交待。况且,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领导现在也惦记上这个事情了。媒体有记性,领导很重视,这“拖”字诀还能施展多久,我们倒不妨耐心地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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