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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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期限合同争议要求政府独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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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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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限合同争议要求政府独立仲裁
  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政协委员张茵表示,这次她准备向大会递交三份提案,其中一份就是建议继续完善《劳动合同法》,她认为新法提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当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建议修改为签订为期3—5年有期限的劳动合同。

  (《南方都市报》3月2日)

  这已经不是企业第一次质疑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在此之前,不少企业开始用“行动”来表达对无期限合同的抵制,通过大规模裁员、关闭企业以及转移投资,来实行所谓的“用脚投票”。一时间,包括某些经济学家、企业家在内的精英人士“唱衰”《劳动合同法》尤其是无期限合同的现象盛行,无期限合同所代表的“国情论”与“权益论”形成针锋相对的两大阵营。

  虽然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表示,“铁饭碗”是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误解,但众多企业的担忧,一方面说明政府的普法释疑工作做得还不够,另一方面反映了长期掌握劳动合同制定绝对主导权的中国企业,确实对无期限合同提升劳动者议价博弈能力的严重水土不服。

  政府是企业利益与劳工权益出现矛盾冲突时的惟一独立仲裁者,其角色定位要求政府必须在相当程度上超脱于单方利益的过多纠缠(无论是过度保护企业利益的GDP发展主义,还是唯民众主观要求是瞻的民粹主义),做好独立的仲裁员。张茵“炮轰”无期限合同,是她作为一个企业家的利益本位,也是使用政协委员权限的合理要求。但作为法律捍卫者及市场秩序监管者的政府,更要坚守独立仲裁性,面对汹涌而来的各类《劳动合同法》争议,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运用各种手段去化解矛盾、引导劳资双方在法规中寻求共识,而不是一味偏向其中一方,导致立场摇摆甚至立法倒退。

  以往,某些地方曾经出现了政府职能部门置民众权益于不顾,严重偏向资方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结果就出现了劳动价值及合法权益被压榨到极点的“廉价劳动力”,其盲目的、以企业利润及地方利益为价值核心的“效率优先”,损害了社会公平,破坏了市场基本的劳资对等博弈关系,最终引发了市场反弹——“劳工荒”。这充分说明,当政府丧失了独立仲裁性,其执法效力无法获得劳资双方的认同,社会就会陷入类似“丛林社会”的无序陷阱中,造成企业与民众权益的共同受损。

  因此,围绕无期限合同产生的各种争议,正在考验政府的独立仲裁性。政府和立法机关不能被某些企业的自发抵制所干扰,不能只考虑少数信奉市场原教旨主义的“自由派学者”声音,就此朝令夕改、执法紊乱。任何一部法律在草创之初,必然要经历改革阵痛与制度试点,只有在实践检验与审慎总结后,政府才能得出结论:无期限合同究竟是否符合中国发展实际状况,是否能在保障劳工权益与企业效率之间达成动态平衡。而现在,还远未到对其说“不”的时候。(毕舸)

  ■关键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平衡劳资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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