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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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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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抚养,网上求助
打工男女生下宝宝要送人
  22岁的志刚和21岁的玉芬在打工时相遇相恋。7天前,玉芬生下了志刚的孩子——7斤6两的男婴。“可我们养不起!”志刚说,现在他和玉芬一共才有100元钱,为生孩子欠下的2000多元借债,工友们也开始催还了,“我们实在没法,如果条件适合的话,我们愿意把宝宝送人!”

  不听劝说,产下孩子

  前晚12点,在中华门一旅馆2楼房间里,志刚和玉芬并肩坐在床沿。泪水从玉芬眼中不住滴落,手里的纸巾被浸湿揉烂,志刚垂着头,默默叹息。身后,棉布包裹着的男婴已经沉沉入睡。“孩子出生已7天了,7斤6两,足胎,体征健康,没有任何疾病!”志刚轻声说,如果有办法,这么俊俏的男孩,谁会舍得被人领养。

  22岁的志刚老家在云南曲靖农村,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志刚是家里的老大,两个弟弟还在上中学,因为家境贫寒,2003年志刚高中没毕业,就只身前往外地打工,在江苏宜兴认识了玉芬。

  玉芬小志刚一岁,宜兴本地人,是家里的独女,高中毕业后,就近在宜兴城郊一家电子厂打起了零工,每月能有1000多元的收入。“他人本分,我就是冲着这一点,才跟他走到了一起!”玉芬说,相处一段时间后,2006年初他们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然而,当玉芬的父母得知后,竭力反对,“他们嫌志刚是外地人,家里穷!”玉芬说,可自己和志刚是真心相爱的,她一点都不嫌弃志刚的家庭背景,“如果在一起的两个人能始终心心相印,这才是真正的幸福!”

  2007年5月,玉芬怀孕了,志刚让玉芬辞职专心休养。为了能挣到更多的钱,志刚也带着玉芬从宜兴来到了南京。“由于没领结婚证,有朋友曾劝我们把孩子流掉,因为我们太年轻,正在打工,生活很不稳定,生了孩子会无法负担。”可志刚和玉芬都十分不舍,“毕竟是我们的骨肉,而且我作为男方,如果提出不要孩子,她会怎么想?”志刚说。

  产下孩子,陷入困境

  怀孕期间,玉芬需要精心照料,调养滋补身体,志刚干保安每月只能挣得1000元,生活捉襟见肘。2008年2月24日,玉芬在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产下一健康男婴。现在不但出生的孩子需要喂养,刚刚分娩的玉芬身体也极为虚弱,“两个大人和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三口人全靠着每月1000元的收入维持,怎么够?”

  志刚说,玉芬住院生产的前后7天里,就花了4000多元,其中2000多元还是向同伴借的。前日下午,从医院出来后,志刚在中华门一家小旅馆里,将玉芬和孩子安顿下来。

  “只能在这住一夜,明天中午之前必须离开,因为等明天中午结账时,只剩下100元了。”志刚说,还得给孩子买奶粉。

  由于家人反对两人交往,玉芬并没有将生孩子的消息告知父母,“告诉他们也没用,他们不会接纳的!”而志刚远在曲靖的老家十分贫困,根本无法对他们予以帮助。

  “现在我们才知道,生下孩子的决定是错的,我们当时头脑太简单,没有预料到会出现今天的困境!”志刚说,同伴们已经开始催还所借钱款,“他们也都是打工的,也没多少钱。”而自己从过年前到现在,一直加班加点地干,拼命挣钱,“过年期间我一直在加班,因为有三倍的加班费。”

  陷入困境,希望送人

  前日下午,玉芬拖着虚弱的身体,到旅馆楼下一家网吧,在网上发了一篇“谁愿领养我的宝宝”的帖子。“这起码会对孩子好,到了现在这个地步,我们实在没别的办法了!”玉芬说,她和志刚的要求很简单,就是领养人能有较为优裕的经济条件,能对孩子好,能像他们一样爱他。“最好是能比我们有文化!”志刚在一旁插话道。

  昨天下午,记者上网看到,玉芬的帖子已引来众多跟帖,一些网友对玉芬和孩子的遭遇表示同情,也有不少网友对志刚和玉芬抛弃孩子的行为表示愤怒。

  昨天下午,志刚和玉芬已带着宝宝,前往中华门附近另一家小旅馆安顿,“现在的这家旅馆便宜,一天只要40元。”

  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的姜志民律师说,如果志刚和玉芬能找到愿意收养孩子的合适人选,在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可前往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办理领养登记手续,日后,被领养的孩子、领养人、亲生父母三方的权益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快报记者 陆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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