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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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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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事故中 无责方不必垫钱
  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有了三大变化

  快报讯(记者 田雪亭)昨天,南京市轻微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快处中心”)第四个服务点正式在江北大道泰冯路81号沿江汽车修理厂建成启用。交管部门介绍说,随着这个服务点的启用,快速理赔程序也有了三大变化,事故“快处”将更加便捷。

  “今天,南京快处中心第四个服务点正式落户江北,届时,江北的轻微交通事故车辆可就近理赔。”昨天,南京市交管局在江北大道泰冯路81号沿江汽车修理厂举行服务点启用仪式,当天便有十余起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前来理赔。目前,南京市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模式已形成东南西北分布、覆盖南京全市的格局。

  “任何一个新事物,从出现的那一刻开始,便处在不断修正并完善的过程中,快处中心也不例外。”市交管局事故科科长朱志强告诉记者,针对大家反映出来的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三大变化已经全面推出。

  [变化一]

  无责方不需垫付400元

  据市交管局事故科事故处理专家应文光介绍,以前在事故发生后,作为无责方的当事人必须向对方先行垫付不超过400元的费用,之后再从保险公司“报销”。而现在,400元的额度降至100元,并且,在事故发生后,无责方不用先行垫付,他可以直接在保险理赔单上注明并签字后,由双方当事人的保险公司直接划拨。

  [变化二]

  无损失无责方直接撤场

  据应文光介绍,以前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需要一起到快处中心办理手续,作为无责方当事人一般都不太乐意。现在就不用这么麻烦了,无损失事故无责方在保险理赔单据上注明情况并签字后,可以直接离开现场,有责方凭借无责方签字的理赔单据,便可以自己在快处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变化三]

  外省车辆也能“快处”

  应文光说,以前快速理赔规定只适用于江苏省内的车辆。现在,外地车与江苏省内车辆在南京发生轻微事故后,也可以在南京的快处中心办理理赔手续,各理赔点的驻点民警将为外地车开具事故认定书。除此之外,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此次也纳入了快速理赔程序中。

  ■链接

  四个理赔服务点

  城东:红山路十字街72号三盟服务点,电话85608099

  城南:大明路115号东方服务点,电话52611989

  城西:应天大街130号应天服务点,电话86381599

  城北:江北大道泰冯路81号江北服务点,电话5766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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