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刑警头疼去医院看病,手术后却成了“颅骨缺损”的植物人。为此,家属将医院告到法院,索赔55万余元。26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被告所持病历不一致
2003年12月14日,53岁的公安未央分局刑警张福生因头疼头晕,被送进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原军工三院)治疗。16日,该院为确诊为脑出血的病人做了神经外科手术。“手术后,患者就成了植物人。”张福生的妻子史秋英说,在协商未果后,2007年6月,张家将医院告到了莲湖区法院。
26日上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宣读起诉书时,史秋英和代理律师赵彦松临时变更了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赔偿医药费、住院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522801.2元,此外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失费3万元。被告辩称,院方的手术是严格按照医疗规程进行的,不存在过失,患者出现的植物人状况与医院曾实施的医疗行为无关。
被告出示的张福生住院病历档案厚达209页。然而,原被告所持两份病历中却有多处不一致,原告律师据此认为,医院不只是延误治疗,还有增加内容、涂改病历的行为。对此,医院辩称原告的病历复印件不全,并非医疗档案的全部,而且家属拿到病历的时间与院方形成医疗档案的时间也不相同。
举证中,有数分钟时间里,史秋英一直在痛哭。因为就在今年2月18日,西安市中心医院诊断证明张福生目前为“颅骨缺损”“植物生存状态”……
由于质证时间较长,近3个小时审理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再审。
她用针管给丈夫“喂”饭
2月24日中午,西安市凤城三路一家属院内,史秋英正在给植物人丈夫张福生喂饭。
如果史秋英不说,根本看不出来,午饭里有肉末、青菜、米饭等,这些东西做成糊状,装在一个直径5厘米的针管内。针管的一头是一根直通到张福生胃里的橡皮管,史秋英必须使劲用肩膀顶,才能将食物一点点送进丈夫的胃里,半碗饭要喂一个多小时。
比起其他的植物人,张福生的状况更让人觉得揪心:脑部开颅手术后留下一个拳头大的深坑,伤口不断发炎,切开的喉管用一层纱布蒙着。
他“睡”得并不好,每天都在无比艰辛中度过;比他更痛苦的是他的妻子,除了劳累,她心头还有一个4年多的结,让她接近崩溃的边缘。“如果手术及时,病人完全可以康复。可是西安市医学院附属医院延误了治疗。”史秋英说,为了给丈夫治病,已经花了数十万元,家里已无力承担。 据《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