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昨天召开市容环境“三项整治”动员大会,宣布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占道经营、小区环境、车辆停放三项整治,提升南京的城市形象。
记者了解到,在环境整治中,市政府也提出人性化举措,对确有生活困难的整治对象,将通过托底保障等手段予以解决。
整治占道经营:
打造10条无占道景观路
今年南京市政府下决心“清路治乱、用路有序、退路入室、还路于民”,全面清理非法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
南京市市容局局长张东毛表示,今年将对道路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重点整治和打造10条景观道路,在整治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中:中山东路—汉中路、北京东路—北京西路、中山南路—中山路—中央路、洪武路—洪武北路等10条路将被打造成景观路,道路两侧不允许设置任何占道的摊点、报亭、流动公厕等。还要打造70条市容严管道路,可以有书报亭,但不得有占道摊点、早餐点等。另外还要强化管理220条规范路,可选择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的地点设置一些早餐点、修旧点,方便市民生活。
非法占道的各类摊点虽然影响市容,但往往又是下岗工人谋生的“饭碗”,全部取缔的话,会影响他们的生活,对普通市民也会造成不便。因此,在具体整治中,对于各种摊点,将原地保留一批、异地安置一批、赎买置换一批、依法拆除一批。
路边摊点杂乱无章,同样影响市容。市容部门表示,对占道摊点将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建成一批类似北京王府大街夜市一样的高档次、高品位的疏导摊群,提升城市形象。
小区环境:
不拆除违建不出新
几年来,南京已累计出新老旧小区114个,整治房屋5000多幢,40多万户群众受益。不过还有不少老小区存在脏乱差的问题,即使是出新过的小区,一段时间之后,环境也变得不尽如人意,居民对此反映强烈。市房产局局长陆春林表示,今年将出新80个老旧小区,整治房屋900幢,完善老小区道路、绿化、下水管网、路灯等基础设施,让居民住得舒心。在小区出新过程中将坚持“三不原则”,即不落实长效管理不出新,不拆除违章建筑不出新,街道不重视不出新,以此“三不原则”来拆除违建,落实小区出新的长效管理。
车辆停放:
18条景观路酝酿禁停
南京的私家车与日俱增,乱停乱放的现象十分突出,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建议政府部门加强路面停车管理。此次由交管局牵头组织的车辆停放专项整治,将重点解决这一现象,并加大停车场规划建设力度。
市公安局副局长胡小翔说,在整治中,将打造18条禁止机动车停放的景观路,这些道路严禁机动车在道路红线范围内停放。在整治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中,中央路、中山路、中山南路、中山北路、中山东路、汉中路、北京东路(西段)、北京西路等18条主干道被列入禁停范围。
一些学校门口,上学、放学时间造成道路拥堵,对于这种现象,交管部门将因地制宜,通过多种手段,抑制学校、农贸市场、超市、饭店等门前的车辆停放和临时停车导致的交通秩序混乱现象。
[提醒]
这10条景观路严禁占道经营:
中山东路—汉中路、北京东路—北京西路、中山南路—中山路—中央路、洪武路—洪武北路、中山北路、龙蟠路—太岗路—龙蟠中路—龙蟠南路、江东北路—江东中路、御道街—北安门街、水西门大街、清凉门大街。
这18条景观路酝酿禁停机动车:
中央路、中山路、中山南路、中山北路、中山东路、汉中路、北京东路(西段)、北京西路、太平北路、太平南路、洪武路、洪武北路、中华路、龙蟠中路、水西门大街、虎踞路、虎踞南路、凤台路。
■人性化整治
整治对象确有困难
政府托底保障
“整治时急风骤雨,整治后回潮反弹,这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症。”昨天,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蒋宏坤指出,推进城市环境“三项整治”,要严防反弹、杜绝回潮,让整治的成果长期化、长效化、常态化。无论是摊点摊群设置、小区环境管理和车辆停放点设置,都要以制度来巩固整治成果,要强化巡查。
蒋宏坤表示,实施“三项整治”,尤其是占道经营、小区环境整治,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如果工作不细致、不依法办事,就有可能引发社会的不稳定。要对管理对象分类管理、逐一突破,对确有生活困难的,要通过托底保障等手段予以解决;对一时解决很困难的,要做过细的工作,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治人;对一些胡搅蛮缠,甚至暴力抗法、威胁执法人员的,坚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执法,在履行好相关程序基础上,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强制取缔。
快报记者 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