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退休老人王海再婚10年后,到公证处立下了一份遗嘱,声称他和老伴在婚后实行AA制,两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的房子是老伴所买,归老伴所有,在他去世后,子女不允许干涉。可就在他老伴去世后,却掀起了官司大战,至今两家已打了5场官司,接下来还要打两场官司才能了结。
再婚后立下AA制遗嘱
1990年,王海和陈梅结婚,婚后两人实行AA制,即个人的收入归自己,个人的支出由自己负担。因为王海比陈梅年长10多岁,2002年,他立下了一份遗嘱,并进行了公证。遗嘱中指出他们的房子是陈梅购买,在他去世后,不允许子女干涉此房。而他没有存款给陈梅,待他去世后,家里财产也归陈梅所有。
“2004年以后,我继父就患了老年痴呆症,我母亲那个时候已经生病,还带着他到处求医。”陈梅的子女说,陈梅因病先后住院四次,手术三次,2005年病危之时,考虑到自己时日不多,还作了口头遗嘱。“自从我患病以来,所有的医疗费用基本上都是由我的子女垫付的,因此,我去世后,我的所有存款和财产除了支付他们的费用外,再由他们平分。”事后,子女们又作了证人证言的公证。
老伴死后起诉继子女
10多天后,陈梅便撒手人寰。就在陈梅死后没几个月,王海将他的几个继子女告上了法院,称继子女们将陈梅生前和他一起的共同财产转移了,要求分割陈梅的遗产。而2006年年初,王海又来到公证处,撤销了他在2002年所立的遗嘱。
“我母亲和他,在婚后实行AA制,夫妻之间不存在共同财产,那套房子,写的是我母亲一个人的名字,而且母亲在遗嘱中明确表示,房子由小儿子继承。”陈梅的子女辩称。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梅和王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的AA制,应视为夫妻所得的财产各自有相对独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最终一审法院驳回了王海的诉讼请求。
官司打到一半老人去世
2006年,案子被驳回后,王海上诉到了中院,即被中院返回一审法院重审。2007年,继父与继子女们第三次对簿公堂,而就在这次审理过程中,王海去世,法院裁定案子终结诉讼。
王海去世后,他的子女在几个月后和陈梅子女又打了一场代位继承纠纷,王海子女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最后裁定,冻结陈梅的银行存款。
这个裁定又引来了陈梅子女的不服,他们又上诉到了中院,对冻结存款表示抗诉。据律师介绍,这起官司已经耗时3年,打了5场,接下来,还将有两场官司得继续打下去,才能最终尘埃落定。
提醒:婚前公证减少麻烦
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杨朝江律师认为:老年人再婚的家庭,经常为了一方或者双方老人留下的遗产如何进行分割而产生争议。对此,老人最好能对各自婚前的财产进行约定或者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各自个人财产的保管、掌控进行约定,也可以进行公证。万一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最好能以亲情为重,妥善处理。
(文中人物系化名)
见习记者 李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