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权/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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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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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员工名义狂办信用卡套现
律师:“楼外楼”负责人涉嫌信用卡诈骗;银行办卡工作存在漏洞
  “我现在饭吃不下,觉睡不好,一想到王万春的名字头都要炸了!”董某昨天有气无力地说。在他的叙述下,“楼外楼”负责人王万春利用多人信用卡恶意透支取现的做法被逐步还原。律师认为,除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三项罪名外,王万春还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单位里有个特别的部门叫“卡部”

  去年9月,市民董某经人介绍结识了王万春。在交谈中董某得知王投资了一个项目,“叫做安全生产电视中心江苏发行办事处,办公地点在西康路一家宾馆的三楼,在一起办公的还有中国职务犯罪监督网江苏省省站,好像也是王万春的,我们怀疑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董某说他的职务是发行部副主任,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光碟推销。“被王万春先后招来在这里工作的有三四十号人,但是好像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工作干,而且大家干了几个月基本没拿到钱。”

  董某说,王万春的这个单位里有个特别的部门叫“卡部”,这个部门员工的工作内容就是专门给大家办理信用卡。“王总说,你们在外工作,办几张信用卡在身上出门会方便一点。领导让办我们也没办法,就把我们的身份证交出来,还在信用卡申请表上签了字。”

  董某办了三张信用卡,此后他陆续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说卡片已经寄出,但是这些卡他连影子都没见到,这时他仍然没有引起警惕。“接下的银行短信就让我害怕了,说卡在什么地方消费了取现了,要尽快还款什么的。我连卡都没有收到过,怎么可能消费呢?”董某说他咨询卡部的员工,对方告诉他“王总会尽快还上”。在忐忑不安中,董某的手机陆续接到的银行短信说,他的3张信用卡已经透支2万元,并已严重逾期,相关资料已移交风险管理部门,如果再不还款就要起诉了。

  “我这时候去找王总,结果再也找不到了!”董某说,去年年底,由于王万春见不着人影,单位已经一盘散沙,不久就解散了,而他和他的诸多同事,仍为信用卡的事情所烦恼。

  勤杂工办5张卡 被透支六七万

  “我哪有能力还信用卡的钱?我大学还没毕业呢!”小陈昨天提及此事显得很沮丧。小陈目前是南京某大学的大四学生,去年下半年他在实习期间应聘到西康路上这家单位上班做文员,工作没干什么,单位一口气给他办了5张信用卡。如今,这5张卡一共透支2.1万元,小陈的手机总是收到银行催要还钱的短信,这让他心烦不已。

  “我一家三口都下岗,这些钱我苦几年也还不起呀。”蒋先生一提到信用卡就烦。他说他被王万春招聘过去烧饭打杂,但是也被要求办了5张信用卡,现在透支数额有六七万元,这些钱他根本还不起。

  张先生在王万春手下的网站担任保安,他的4张信用卡被透支2.6万元。

  裘先生除了5张信用卡被透支4.5万元之外,还被借走了10万元。“王万春曾经给我一张房产证做抵押,结果我前几天才发现这个房产证已经被他挂失后把房子卖掉了。”

  由于王万春已经不见踪影,董某等同事联合起来在2月25日到公安部门报案,目前他们正苦等案件的进展。

  ■律师观点

  王万春涉嫌信用卡诈骗

  银行办卡工作存在漏洞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鲁民说,根据董某等人陈述的情况,王万春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他人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这就已经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使用员工的身份证轻松办理了大量信用卡,鲁民认为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时很可能存在工作漏洞。“如果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办信用卡时对填写人员进行身份核对,在发卡时将信用卡准确地发到办卡人的手上,就应该可以避免此案中被恶意透支的情况。”他说,“另外,这些信用卡在被透支消费时,如果商家要求持卡者出示身份证,也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鲁民说:“虽然董某等人是受害者,但是其自身存在的过错也不容忽视。从他们的陈述来看,他们被要求提供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那么他们对办理信用卡是明知的。当收到银行发卡短信后,他们迟迟没收到卡却没有引起警惕并与银行交涉;当信用卡已经被透支后,他们出于对王万春的信任或者出于对饭碗的担心而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进而导致损失的扩大,这些都表明他们存在过错。”

  “当然,如果公安部门能够尽快立案侦查,从‘先刑后民’的原则来看,银行就暂时不能向董某等人主张欠款。假设王万春能够归案并还款,董某等人可以解脱;假如他没有还款能力,那么董某等人与银行之间再按照过错程度分担责任。”(文中受害人均系化名)

  快报记者 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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