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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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7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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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收入分配如何改革
专家建议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新华网、人民网等的调查显示,收入分配是公众最希望两会予以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

  如何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人们欣喜地看到,近期国家正采取多项举措,缩小收入差距的“数字鸿沟”:建立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个税起征点,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连涨3年,让更多人拥有财产性收入……

  然而,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未从根本上扭转,收入分配矛盾较多。如何遏制垄断行业收入畸高的问题?今年政府在增加各阶层工资收入方面将有哪些考虑?人们期待政府有更多的思路与招数。

  首倡初次分配公平

  目前,日益拉大的收入差距鸿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初次分配不公,长此以往,将增大再分配的难度,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十七大将初次分配要体现公平提上日程,意味着广大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将会提速。”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说,“只有低收入者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收入增长快于富人,中国的贫富差距才可能缩小。”

  细心的人士注意到,近期,国家正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帮助低收入群体,特别是最困难的那部分人群。

  2007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起草的《工资条例》,就是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遭遇欠薪等社会问题,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让人民“劳有所得”。

  “政府要加强对职工工资初次收入分配的公平调控。”江苏雨润集团董事局主席祝义才认为,在初次分配中低收入者能保证自己的权利,而不是仅仅等着政府救济,这种公平分配的理念才具新意。

  构建合理的国民收入格局

  一些专家介绍,经济增长的好处分为政府、企业、个人三大块。一般劳动者的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越高,其工资收入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所得份额便越大。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到个人的直接体现就是工资。

  “上世纪80年代我国进行工资改革,将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奖金、工龄工资三大块,但直到今天,工资构成中仍没有福利这项。”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有关人士介绍说,研究发达国家的薪酬支付历史会发现,其基本工资仍是最重要的激励手段,而奖金只是“打补丁”的。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6)》显示,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出现了向政府和企业倾斜的现象——政府和企业的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断上升,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则持续下降。

  “初次分配中的倾斜和扭曲,决定了收入差距呈不断扩大趋势。”中国社科院博士后蔡跃洲说。

  一些学者认为,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尽合理,尤其是在初次分配领域中,利润和职工工资之间的比例严重失调,即利润比重过大、工资比重过小。价格扭曲、行政性垄断以及现行财税体制的一些弊端,是造成我国现阶段初次分配领域扭曲的主要原因。

  如何构建合理的国民收入格局?著名经济学家刘国光认为,垄断行业部门凭其垄断地位,占有并支配优势资源,获得超额利润,转化为本部门职工高收入,这种垄断收入应由政府来监管、限制。某些行业应尽快消除市场准入的障碍,最大限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使利润率平均化。应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建造“橄榄型”结构

  从今年3月1日起,我国个税起征点将从现在1600元/月调整到2000元/月。据有关部门测算,预计工薪阶层有70%左右的人不需要负担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的调整,既贯彻落实了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也体现了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意图。

  “一个真正现代化的、稳定的国家必然是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高、低收入者所占比重都不大的‘橄榄型’结构。”祝义才认为,政府的最新举措,就是对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目标的有效回应。

  “新华视点”记者 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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