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昨日称,所谓两步走,完全取决于外国公司发行A股的相关办法的出台时间。即在有关办法颁布前,鉴于审慎性要求,符合条件且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可以发行A股,并在发行A股的基础上,可以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公司债券;在相关办法颁布后,在解决红筹公司发行A股问题的同时,可一并参照解决外国公司发行A股并上市问题。快报记者 邵刚
办法出台前,外国公司将限定为外商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