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中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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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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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扶老太反被指撞人
成都女子称行善反遭诬陷,还赔了300多元,感觉很委屈
  据《成都晚报》报道 “做了好事反倒遭人冤枉,以后谁还敢做好事?”22日,外地来蓉打工的苏蓉(化名)向记者求助称,本月18日下午3时左右她将一名倒在沟里的婆婆搀扶起来,没想到婆婆硬说是被她撞倒的,结果自己赔了300多元的医药费。虽然事情已过去好几日,苏蓉仍然觉得很委屈。她希望借记者找到当时的目击证人,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好心扶婆婆

  反遭冤枉赔了钱

  “钱都已经赔了,事情也已经协商解决了。可我心里就是堵得慌,觉得很委屈。”苏蓉说,本月18日她到万年场附近的朋友家去玩,吃过午饭,便准备坐公交车回家。朋友要出去办事,用车将她带至建材路口219路公交车途经的成都交通学校站。“我在离站牌约10余米处下车,然后向站牌走去,对面走过来一个80多岁的婆婆。”苏蓉说,婆婆行至站牌下时,一辆219路公交车开过来,等车的人一窝蜂冲了上去,一阵混乱后她见婆婆摔倒在沟里,便忙去将婆婆搀扶起来。“你把我撞倒了,得带我去医院!”婆婆抓着苏蓉的手不放。“我什么时候撞倒你的?”苏蓉说,她当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只好将婆婆扶到旁边的小卖部里坐着,这时在小卖部的一个小伙子通知了婆婆的女儿。“他们来了没问明情况就让我赔钱,最后我只得赔了360块钱的医药费,加上打车的钱,花了390块钱。”苏蓉说,她理解婆婆女儿的心情,但自己确实没有撞倒婆婆。

  后退撞倒人

  她没察觉才委屈

  “她可能会委屈,因为她不知道是自己撞倒了我妈!”婆婆的女儿刘玲(化名)说,听她母亲转述的情况是:当时她母亲从农贸市场买菜回来,行至219路公交车的成都交通学校站时,一辆219路公交车开了过来,等车的人冲了上去,在挤车的过程中,苏蓉后退了一步,将靠沟边行走的母亲撞倒。

  “她(苏蓉)可能没注意到自己撞倒了人,所以很委屈。可我妈当时就看见是她撞的,所以才没让她走开。”刘玲说,她母亲今年82岁,有三个女儿,家里并不缺钱,平时一个人居住。“当时拍片子就照出我妈腰部骨折,医生说至少要治疗三个疗程,我们看她经济状况不好,只让她付了一个疗程的钱。”刘玲说。

  各执一词:

  双方都想寻证人

  由于事发地没有监控设备,当时的情况无法回放。双方各执一词,又都没有证据,急于寻找证人。

  记者走访了事发地周围的居民,居民们称,知道婆婆受伤一事,但他们都没有看见当时的情况。婆婆的女儿刘玲则认为,母亲肯定不会说谎,是苏蓉给她们家带来了伤害。

  律师说法

  做好事可先留证据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伤者应该举出他(她)被对方伤害的证据。”四川嘉世律师事务所于跃帮说,刘玲称其母是被苏蓉撞倒的,她和她的母亲就应该举出被撞倒的证据,而不能仅根据其母亲的说法就判定是被苏蓉撞倒的,苏蓉完全可以不赔这笔钱。于跃帮表示,如果遇到容易被人误解的情况,则可在不影响救助别人的情况下,先找来证人或者拍照留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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