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钱程 记者 黄艳)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居民医保部门了解到,仍有近万名居民已经办理2008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登记但未能缴费。有关部门提醒,如果在3月13日前足额缴费,医保待遇仍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否则2008年全年不能享受。
医保部门介绍,2008年1月25日前办理居民参保登记手续,已领到工商银行缴费卡的居民,可在2008年2月25日前直接持工商银行缴费卡,到全市工商银行各网点、或通过工商银行自助存款、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按照缴费标准将2008年医保费存入缴费卡中,由工商银行统一扣缴。
2008年1月25日前办理居民参保登记手续,未领到工商银行缴费卡的参保居民,可在2008年3月3日至3月13日期间凭南京市社会保障卡或参保登记表到指定的工商银行营业网点(32家)直接缴费。
凡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足额缴费的居民,医保待遇仍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逾期不缴或未足额缴费的居民不享受2008年度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