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二奶花销太大,我才挪用存款越来越多,本来想赚了钱再还上就没事,谁知道没钱还了。”挪用顺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顺德农信社”)上亿元存款炒股、做生意、包二奶,30多岁的岑国良作案6年方被发现,会见律师时,他很后悔当初的心存侥幸。日前,被命名“5·12专案”的顺德农信社亿元存款失踪案在佛山市中级法院终审结案,岑国良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刑10年,同案的另一犯人岑锡尧获刑4年6个月。
焦点人物:岑国良
个人档案:33岁,顺德容桂人,高中毕业后进入顺德农信社,2006年5月被抓之前,在下属的容桂信用社工作已达13年。
[案发]
我的1000万存款没了
直到发现100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顺德容桂的张先生才意识到当初贪图高息,在岑国良处存款有多么危险。而据事发后调查,岑国良共挪用顺德农信社储户账户66户,共247笔资金,累计挪用金额2亿1662万余元,其中不少储户都与张先生一样,因贪图高息而通过岑国良存入巨款。这与“8·9”佛山澜石邮储案情况十分相似。
亿元存款失踪案发生地为顺德农信社下属容桂信用社的长桥营业点,2006年5月12日,容桂信用社向警方报案,称当日上午9时41分,储户张先生到营业部取款时,发现1000万元定期存款转账流出,经查,该笔巨款是前台柜员岑国良采用挂失然后更改密码方式取走,且资金去向不明。
当日下午4时,警方在容桂信用社内将岑国良抓获,岑对挪用存款一事供认不讳。
[手段]
制造上亿元资金黑洞
据警方调查,在2000年4月至2006年5月期间,岑国良与人合伙或单独挪用储户资金累计达2亿1662万余元,截至案发补回160笔共1亿597万余元。后检方指控岑国良挪用资金1.1亿多元,其同案犯岑锡尧参与挪用1054万余元。
据指控,岑国良与岑锡尧非法挪用资金开始于2000年春节,节后上班时,两人一起商量如何赚“快钱”,岑国良提出利用在信用社工作之便,由岑锡尧授权,岑国良操作,冒用储户的名义将储户的存折或定期存单密码挂失,然后重新设置新密码,再利用新密码以储户的名义办理提前支取业务,将账户内的存款转账到事先冒用储户名义开立的新存折中,然后将资金用于股票投资等生意,待赚钱后将储户的存款填回,有利润就两人分成,岑锡尧同意。之后,两人利用上述手段共同作案。从2000年4月至2001年10月27日岑锡尧被调离长桥分社期间,由岑国良经办、岑锡尧授权,两人共挪用顺德农信社储户账户资金73笔,累计人民币1832.442498万元,用于炒股、做生意或自用。2001年10月27日,岑锡尧被调离长桥分社,此后,其没有再参与作案,岑国良开始单独作案。
[赃款]
上千万用来包二奶
案发后,警方共查明了1亿748万余元资金去向,其中1亿733万余元被岑国良用于投资和消费,15万元被岑锡尧用于购车等消费,剩余赃款去向无法查明。警方其后追缴赃款、赃物总价值4445万余元,挽回部分损失。
在被岑国良挪用的资金中,投资生意共计8889.88404万元,主要投资有:证券1989万余元、期货776万元、开设公司4803万余元。此外,岑国良还向证券公司的朋友支付中介费125万余元,让其介绍客户进行高息存款,并向这些储户支付了非法高息1139万余元。
在岑国良挪用的资金中,有1256万余元用在了包养情妇史某和两人消费上。岑国良设立旭磊贸易公司等,并聘用弟弟岑国财等,以挪用的公款支付员工工资,其他款项则用于购置土地、房产、汽车、手表等。
[终审]
上诉称量刑过重被驳回
2007年5月,检方对岑国良、岑锡尧提起指控。同年11月,顺德区法院一审判决检方指控事实成立,决定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岑国良10年有期徒刑,判处岑锡尧4年6个月有期徒刑。岑国良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日前,佛山市中级法院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岑国良在上诉中对涉案金额并无异议,但认为量刑过重。法院终审认为,量刑过重没有依据,不予采纳。
■弟弟说法
他在银行工作有钱很正常
对于资金缺口,岑国财称主要是哥哥投资失败所致。“哥哥在法庭上说这些资金是赌输了,实际上他意思是投资失败,他在广州投资一家夜总会赔了很多钱。”岑国财说,岑国良平时有赌球习惯,但很少去澳门赌博,这方面不会亏很多钱。此外,其2005年开设旭磊贸易公司,进行煤炭、钢铁和房产买卖,但公司经营一年就因此案倒闭,也没有赚到钱。对于岑国良投资公司的资金来源,岑国财称没有怀疑过,“他在银行工作,有钱很正常。”
■作案手法
高息利诱
首先,以私自许诺存款给予千分之四至千分之十不等的非法高息为诱饵,拉拢储户或朋友存款,并与储户达成口头单向存款协议:存款到期支取或中途支取时必须与他单线结算,否则不予支付非法高息。
密码挂失
然后,利用职务之便,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取其他柜员的授权,将储户的账户或存单(信用社储户被挪用的资金账户,称为“动用户”)密码挂失,重新私设密码或开出新存单,最后冒用储户的名义,开立新存单或存折,将存款转存出去挪作他用。
拆东墙补西墙
为了应付信用社内部稽查,岑国良通过虚存后支取、虚存后冲销、转入资金后更换存单支取、转入资金后更换存折等多种手段,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法,将其控制的其他储户的存款填回给取款人,以达到挪用资金的目的。
周转赃款
为了便于作案,岑国良从2000年开始,指使何锦辉(另案处理)为其周转赃款,并由岑国良和何锦辉开立中控户,其中在信用社开设的中控户有84个。岑国良将动用户的存款转存到中控户后,就由其本人或何锦辉等人根据需要存取款。
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