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新闻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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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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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前未批的公积金贷款 可重新申请贷款额度
 快报讯(记者 尹晓波)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从15万元上调到20万元,这对一些买房人来说,绝对是一大利好消息。可是,一些已经递交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的买房人犯愁了:原来申请的是15万元,能不能重新申请呢?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只要在2月18日之前管理中心尚未进行审批的,市民都可以重新申请贷款。

  市民王先生说,他年前刚刚申请了30万元(夫妻每人15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和20万元的商业贷款,问了下贷款银行,说是还没最后审批下来。现在既然公积金可以放宽到20万元,那夫妻俩可以多贷公积金10万元,其中商业贷款只需贷10万元就行了,可以节省不少利息。他想知道,现在能不能重新申请公积金贷款。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在年前,他们已经通知各家银行加快终审的速度,以尽量减少需要调整的借款人数量。如果在2月18日之前,确实有借款人申请还没有最终审批的,他们完全可以重新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是需要将原先的贷款申请材料按新的贷款需求重新填写。

  这次南京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还有一个最大的变化是取消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规定购买自住住房的借款人(以夫妻为单位),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首付不低于40%。有市民表示,如果一对小夫妻,在结婚前,男方已经贷过公积金了,结婚后,女方如果用未婚名义再贷公积金,这不是意味着夫妻双方不用还清贷款,也可以二次贷公积金了?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公积金贷款必须是以夫妻双方为单位的,一方未还清就不能再贷第二次,他们在审批公积金贷款时,是会严格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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