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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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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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街头偷卖艳照光碟
警方已介入调查,律师呼吁自觉抵制“窥私”
  上个月,香港明星陈冠希与钟欣桐等多名女艺人的激情照在网上被曝光后,“艳照门”事件愈演愈烈,有媒体报道截至目前,网络流传的艳照已达1000余张。

  近日,有读者向快报反映,“珠江路上有人在销售陈冠希艳照光碟,光碟内容不堪入目。”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暗访】

  神秘女子送来艳照光碟

  “南京街头有人叫卖陈冠希的艳照光碟。”2月13日,有读者向快报报料,珠江路有部分碟贩叫卖陈冠希艳照光碟,称里面有400张陈冠希和张柏芝、钟欣桐等7位女艺人的火爆亲热照。而且,光碟中除了这些照片外,还有一部外国色情片。报料人称,这些色情光碟要价不菲,每张35元,“就一张裸碟,没有任何包装,好像是自制的。”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珠江路百脑汇东侧的路边,不时有碟贩上前推销,“先生,要碟片吗?”记者问有没有陈冠希的艳照光碟,一名女碟贩称暂时卖完了,“你要是想要,下午来拿。”女碟贩称,“陈冠希的碟子很难搞,价钱贵一点,每张要35元。”

  当天下午3点多,记者再次来到这里,那名女碟贩称:“别急,货还没有送到,你明早再来拿吧。”一名碟贩子则悄悄对记者说:“艳照门光碟现在是焦点话题,大家卖得都很小心,万一被公安抓住那还了得。”

  第二天上午,记者来到珠江路,那位女碟贩说货马上到,并电话催促对方赶紧送来,随后将记者带上附近百信药房后面居民楼3楼。在一房间内,记者看到满屋是碟片,其中一部分是淫秽光碟。“你们随便看看,再挑点合适的,那碟子两三分钟就送来。”

  等了大半小时,女碟贩说,“货送来了,就在楼下。”在楼下,记者看到送货的是名骑着无牌助力车的中年女子,该女子递给女摊贩一小包碟片后匆匆离去。

  记者看到,该碟片没有包装,没有说明文字。记者质疑碟片质量时,女碟贩称,“包你能看,不能看,你来找我好了,我天天在这里做生意。”

  记者播放该光碟,发现里面有“陈冠希全套400张”等不堪入目的内容,文件包分为“现任女友杨永晴”、“陈思慧”、“2001年落选华裔小姐陈育嬬”、“颜颖思”、“陈文媛”、“张柏芝”、“钟欣桐”等几部分。

  【查处】

  警察一到,碟贩作鸟兽散

  记者将此情况向玄武区公安分局反映,该局有关领导很重视,安排治安大队前往查处。

  当多位便衣民警赶到现场时,正在路边兜售光碟的碟贩们立马收起手中光碟,作鸟兽散。便衣民警找到向记者推销光碟的窝点时,早已是铁将军把门。

  “我在外面办事了,今天下午不去了,有事改天再说。”记者拨打那位女碟贩的小灵通,可是无人接听,多次拨打后,关机了。不久,女碟贩用固定电话给记者回了电话,声称自己出城了,碟片有问题改天找她换,并很快挂断了电话。

  一民警称,在珠江路兜售碟片的碟贩子有的已经干了10多年,大多被处理过,有一定的反侦察经验,“我们一到珠江路,碟贩就认出了我们,所以他们很警惕,立马撤离。”

  玄武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制作、兜售贩卖艳照光碟一事严查到底,揪出幕后黑手。

  【观点】

  大家应自觉抵制“窥私”

  “陈冠希艳照可真火,不仅男同事从网上搜索传着看,女同事也争着要看。”在新街口某公司上班的卢先生称,自从陈冠希艳照一事经媒体曝光,成了大家的焦点话题,而且演绎出一场“集体窥私”现象,无数的网民动用了各种搜索和下载工具,四处搜寻和转贴最新的“艳照”,甚至通宵不睡,只为了赶在网站编辑屏蔽之前第一时间下载到新照片。有人下载成功,便欣喜地传播给朋友观看。卢先生说,没有电脑的,或者没能搜索到艳照的人就想买光碟,不法分子便抓住这一商机。

  “碟贩子销售艳照光碟,这涉嫌构成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针对销售陈冠希艳照光碟一事,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严国亚律师说,市民买了光碟或通过网络观看有关艳照照片,而没有公开传播,虽然不违法,但大家应该自觉抵制这种“窥私”行为。

  严律师介绍,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快报记者 陈泓江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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