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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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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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彻查“慰安所遗址”的失火原因
  ■热点纵论

  目前亚洲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惟一被幸存“南京慰安妇”指认的“慰安所”——南京利济巷2号的侵华日军南京慰安所遗址,大年初一发生了一场火灾。大火一个多小时后才被扑灭,虽然没有波及到周围民居,但“慰安所”不少门窗已严重损坏,房顶及天花板也被烧塌。周围邻居猜测大火为烟花惹祸,也有人表示,这样的危房建筑群,应该纳入烟花爆竹禁放区。

  (2月14日《扬子晚报》)

  南京利济巷2号失火,对于“慰安所”的保护补救工作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经此一劫,门窗已毁、房顶及天花板坍塌的“慰安所”,处境将更加岌岌可危,而这会不会成为有关部门危房拆迁的借口呢?

  想到这儿,我禁不住打了个寒颤。我首先想到了两个人:一位是朝鲜老人朴永心。2003年,这位当时已82岁的“南京慰安妇”不远万里来到南京利济巷2号,让国人记住了这目前“惟一被健在慰安妇指认过的慰安所”。另一位是南京大屠杀研究学会副会长经盛鸿,他耗费了10年心血编纂了《南京地区沦陷八年史》。据他考证,南京有史可考的慰安所共有40所,可直到2007年,江苏和南京被纳入保护的慰安所才仅仅有四五处。如今,这四五处遗迹也恐难保住。

  我还记得南京利济巷2号的有关争论:早在2003年,面积约6700平方米的利济巷2号“慰安所”遗址,就在争议声中被纳入南京市土地储备计划。2004年3月,该建筑群又被纳入南京市危房拆迁计划中,居住在遗址中的90%的居民全部搬迁。直到2007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指示精神,江苏省和南京市才把包括利济巷2号在内的四五处“慰安所”遗址列入保护名单。可“还没来得及实施保护方案,就发生了火灾”,这不能不令人感到意外和遗憾。

  我的“胡思乱想”可能会引起有关部门的反感,甚至会被指责为恶意诽谤,但恰如南京利济巷2号失火的一位见证人所言,作为一个重要的危房和遗址保护单位,它至少应该“被纳入到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应该受到最起码的保护。很遗憾,它并没有被纳入禁放范围。我不敢说是有关部门故意为之,但他们至少应该承担疏漏之责,至少应该彻查利济巷2号失火的真正原因,让百姓心服口服,而不是以简单的“烟花惹祸”来搪塞国人。当然,有关部门更不应该以此为借口,将利济巷2号遗址一拆了之。

  西方有一座沉默的监狱,它的名字叫“奥斯维辛”。它的存在,并没有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反而促使整个世界为之反省。对于东方来说,“慰安所”同样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而南京利济巷2号更是中国乃至亚洲被蹂躏妇女的苦难见证。我们希望:无论是大火还是其他,南京利济巷2号都应该坚强地存在下去,也好让我们随时舔舐民族的伤痛与记忆,在这根“耻辱柱”上接受知耻而后勇的教育。(刘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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