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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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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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游费为何最终未能令人完全满意
  ■今日视点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日公布:3月1日起实行手机漫游费上限标准新方案,即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2月13日《新华社》)

  新浪网在新闻背后做的一个小调查中,有88%的网友对最终的降价方案还是很失望,认为漫游费还是太贵了。而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日前“要兼顾消费者利益和电信事业发展需要”的表态,也基本上决定了最终方案的降幅不会有消费者期待的那么大。可以说,漫游费最终降价方案与民意尚有较大差距。人们对最终确定的方案诸多不满,也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当民意始终“漫游”在公共决策之外,无法形成具有强制效应的制度安排,对各种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走向无从置啄时,包括听证会在内的保障举措就成为徒具观赏性的形式花架。

  我们经常说,民意所向应当成为国计民生决策的首要参照。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民意虽然代表了十多亿人的共同愿望,但如果没有稳定而可行的制度设计,就无法通过公共渠道凝聚起来,转化为可与强势利益集团、政府部门平等博弈的力量,无法在各种政策变动的谈判平台上,公开表达不同立场,并且让这种立场导入公共议程,影响政策走势,最终获得一个较为公平合理的博弈结果——弱者获得足够补偿,利益得以均衡分担。

  近年来,社会各界普遍表达了对听证会的不满与担忧。这正是因为作为民意诉求的第一步,听证会在听证代表资格获取、听证方案信息披露细致到位、听证过程公开透明、听证结果接受民众检验等环节中,如果能按照一整套获得民众广泛认可的程序正义逐步推进,民意就能处处体现于听证体系之中,听证结果就不会偏离民意方向而落入幕后交易陷阱,民众权益也不致成为利益集团满足私欲的牺牲品。而现实与公众期待恰恰相反——听证代表不经选而内部圈定,听证方案总是云里雾里,听证过程秘而不宣,听证结果大多与民意背道而驰……

  听证会所面临的尴尬,是民众在现行公共决策框架内保障缺失的真实缩影。民意不能畅通抵达决策中枢,民权虽有宪法规定但无从落地,民心与政府意愿长期处于分离状态,造成了不少政策始终无法做到“开门决策”,实际运行与民众承受力严重脱节的后果。

  如果民意始终“漫游”在公共决策之外,就会造成公共决策过度政治化、部门利益化,不但没有解决社会经济资源公平分配,形成对民众或弱者适当倾斜照顾的帕累托改善,反而助推了资源流向的两极分化,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公共管理者须臾不可忘记,公共决策归根结底是权利分配问题,必须通过完善的民意获取程序、对职能部门与利益集团的权力制衡,才能维护政策的正当性与大众性。

  (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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