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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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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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疑小说

  在从上海飞往青岛的航班上,李豌豆遇到了丁朝阳,他高大、英俊,富有。帅哥遇到美女,爱情顺理成章。然而,两人同居之后,丁朝阳却一直有所隐瞒——他的一个房间从来不对豌豆开放,他不断去别的城市寻找出走的前妻,而午夜那声突如其来的门铃声总是把他吓得要死。爱上了丁朝阳,才女李豌豆从此坠入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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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朝阳心情不太好

  晚上,丁朝阳早早回来。他仿佛有心事,站在我身后,一声不响地看我煎牛排,没像往常那样,不时圈上我的腰来吻我。

  晚饭被我烧得很完美,我倒了两杯葡萄酒,希望酒能让他放松一下。他分两口喝了一杯酒,自己又倒了一杯。我说少喝点。他笑了笑。我说饭后我们去海边散步吧。

  丁朝阳没接我的茬,饭后,收拾完桌子,我换衣服,换鞋,然后看着他,微笑不语,他无奈,只好换了鞋,和我一起下楼。我们在海边走了一会,天色渐渐昏黄,我傍着他的肩说:“你不开心?”他说没。

  一只野猫从礁石后跳出来,喵的尖叫了一声,擦着丁朝阳的裤管,箭一样射进了茫茫暮色,丁朝阳的脸色一白,狠狠地冲着空气踢了一脚,说:“秽气!”记得曾有老人讲,自来狗是吉利,自来猫是秽气。在这片海滩上,有成群的流浪猫在退潮的海滩上捉搁浅的小鱼小螃蟹什么的。看样子,丁朝阳的心烦,是难以轻易化开了,只好怏怏地挽了他回家。

  那晚,我们睡得相安无事,像同床共枕多年的老夫老妻。夜里,我醒了一次,想去卫生间,一睁眼,却见丁朝阳的眼,明晃晃地亮在黑暗中,把我的心,惊了一跳。很快,我就翻了个身,假装没看见,我知道,假如让他发现了我眼里的惊慌,他会更焦躁的。

  我故意声音很大地按亮了台灯,起身去卫生间,回来时,见丁朝阳闭着眼睛,仿佛睡得很香,墙上的表,已指向凌晨三点。我伸了个懒腰,回床上,继续睡,我已完全相信,昨夜的门铃,确实是个误会。然后,安静睡到天亮,悄悄起床做饭,我猜丁朝阳大约是凌晨才朦胧入睡,不忍打扰他。

  饭桌上,丁朝阳果然精神好了很多,我便轻描淡写地说:“我去问过保安了,咱们这栋楼经常有人午夜酒醉归来,醉眼迷离的,下错楼层按错门铃,很正常,何况,你也有应酬到午夜的时候哦。”

  丁朝阳笑了笑,很淡定,表示认同我的话。

  下午,丁朝阳打回电话,说有外地客户来,要我不必等他吃饭了。我正在编一个悬疑小说骗稿费花,就草草应了,继续键指如飞。不知不觉中,天就黑下来了,等觉得肚子饿了时,才发现,厨房里连一片菜叶都没了,就喝了一杯牛奶,打算早早睡去忘记饥饿,我常常写字写得忘记了吃饭。丁朝阳说,幸亏他及时出现,否则,总有一天我会沉浸在自己胡编乱造的故事里饿死。

  迷迷糊糊里,就睡着了。

  等我听到门铃响时,已是午夜了。我看了一下,床的一侧,还是空的,我猜是丁朝阳,每每他喝多了回家,便懒得自己掏钥匙开门,总要用门铃把我的梦弄碎。我拢了拢蓬乱的头发,扑向门口。

  正要开门时,我还是下意识地想起了前天午夜,于是,去开门的手,就迟缓了下来,我趴在猫眼上,往外看去。

  然后,我就死死地咬住了手指。是的,我看到了一位白衣女子,正望着我。她的目光,仿佛一柄能化任何坚硬于无形的利器,直直地,扑面而来,虽然她的脸上带着微笑,目光却是那么阴冷那么锋利。

  我一下子跌坐在地,胸腔里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尖叫。我坐在冷冷的大理石地板上,不停地安慰自己说,幻觉,幻觉,我从不相信世上有鬼。可是,我的心,却扑扑地跳着,似乎要冲破胸膛的阻挡。

  许久又许久,我才缓缓站起来,颤巍巍地胆怯着,向外望去。外面,只有昏黄的楼梯灯在亮着,照着一片空荡荡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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