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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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13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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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狗同浴气跑浴客
  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正在浴室泡澡,突然,一名男子牵着一只大狗冲进来,旁若无人地为大狗冲淋,浴客落荒而逃……前天下午,在南京南湖一家浴室发生的一幕让市民陆先生非常郁闷:“以前我听说过人狗同浴,想不到这样的事让我给碰上了!”

  前天下午5点左右,陆先生来到位于文体路的一家浴室洗澡。正在他泡得惬意时,眼前的一幕让他大吃一惊:两名30多岁的男子走进浴室,其中一人牵着一条狗,那条狗毛呈金黄色,高半米,重约50斤,看上去让人心里发毛。

  牵狗男子径直走到浴池旁边的淋浴区为狗冲淋。当时浴室里只有三四名浴客,大家虽然感觉有些别扭,但并没有喝斥对方。

  陆先生心里感觉很不痛快,匆匆忙忙搓好背后,走出浴池来到换衣区,此时,刚刚在浴室里淋浴的那只狗也来到换衣区,旁边一名男子正在为它烘干身上的毛。陆先生很气愤,“浴场让狗进来,既是对我们浴客的不尊重,也是对我们的身体健康不负责任,同时也侮辱了我们的人格!”

  昨天下午2点多,记者来到了文体路这家浴室。记者问能否带狗进入浴室,工作人员断然拒绝:“我们浴室不允许带狗进来!”对于有浴客反映前一天有人带一只大狗进入浴室洗澡一事,两名工作人员没有否认:“哦,你说的那只狗是我们老板的,只是把它带到淋浴区冲一下,不会让它下大池子的,对浴客不会有影响。”

  针对浴室老板让狗进入浴室一事,南京宁联律师事务所左迎春律师表示,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公安部门有权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左迎春律师同时表示,浴客指出浴室的做法侮辱了他的人格,这没有充足的理由,因为浴室管理者并没有强制浴客与狗同浴。

  律师:浴室已违反养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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