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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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盲劫犯不知轻判
庭上反怪法官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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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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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只商量10分钟就判了我7年”
法盲劫犯不知轻判庭上反怪法官草率
  快报讯(通讯员 玄法 记者 马乐乐)“你们只商量10分钟就判了我7年,你们太草率,太不负责任了!”当法官对一起刑事案件当庭作出判决后,被告人之一高明竟公然这样叫嚣,并认为法官量刑太重。那么,法院的处罚是否真的过重呢?

  2006年9月,在南京栖霞区一家工厂打工的陕西人高明被单位解职了。高明感到很沮丧,他认为是同事丁某“打小报告”致使自己丢了饭碗,他找到老乡刘超抱怨时,刘超当即说,一定要报复一下。于是他们又找来两个朋友,4人约定一起到丁某的住处去抢劫。当年9月下旬的一天晚上,4人来到丁某的住处,由一人望风,其他3人拿着水果刀进去,将丁某和女友的手机以及一部MP3抢走。

  抢到东西后,高明和刘超就逃离了南京,两人在外地被人教唆参加了传销,结果又赔了本。穷困潦倒之际,他们又想到了打劫。去年1月,他们再次来宁。一天晚上他们在新港开发区路边,掏出刀拦下一名路过女子,并将她的手机抢走。过了几天,他们又在附近用同样的方法抢走路人一部手机和10元钱。

  就在他们屡屡得手时,高明听说自己原单位的同事杨某刚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并且每天上下班都随身携带,便起了歹意。于是高明和刘超又找来两个朋友,租了一辆黑车,花几天摸清了杨某的回家路线。

  2007年1月15日晚上,高明等4人坐在黑车里等待杨某下班。当看到杨某骑车载着妻子到十月广场时,高明指给了同伙,自己在车上接应。随后3个手持砍刀的男子下车抢走了杨妻怀里的笔记本电脑,转身上车就离开了。杨某见状拦下一辆出租车在后面紧追不舍。高明等人见甩不掉,让黑车在新港开发区恒金路停下,4人仓皇逃窜,由于逃得太急,高明将笔记本电脑忘在了黑车上。

  2007年9月,公安机关通过侦查手段抓获了高明和刘超,其他嫌犯目前仍在追捕中。

  由于案发时高明和刘超都未满18岁,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减轻处罚,高明被抓获后有立功表现,在公安机关主动坦白了警方没有掌握的犯罪事实,也应当从轻处罚。根据这些情节,玄武区法院昨天判处高明有期徒刑7年,罚金4000元;判处刘超有期徒刑8年,罚金4000元。

  法官说,这两名被告人多次结伙采用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并且入室抢劫一次,其行为和情节十分严重,依法应当判刑10年以上。法庭在合议此案时,正是考虑到他们的具体情况,才在教育之后从轻处罚。由于高明法律意识的淡薄,他对自己的犯罪情节严重性没有正确的认识,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法官随即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普法教育,听罢法官的释法,高明这才垂下了头。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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