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团圆聚会的饭桌上,劝人喝酒要注意分寸,小心好意惹来官司。
中国人以好客闻名,在酒桌上常常想尽法子让同桌的多喝点,酒喝得越多,说明关系越好。
可是,喝高了之后,因酒生出的“事”也少不了。年终聚会上因高兴多喝了几杯,没想到喝下1斤白酒后醉死,1月22日,重庆彭水县法院宣判,因劝阻不力,死者的几位同事一审被判赔偿死者58512.87元。饭桌上,酒该怎么喝,劝酒者该不该劝酒,这些再次敲响好酒者的警钟。
个 案
饮酒过度人死亡 同席者被判赔款
2006年底,陕西宝鸡一男子在酒席上饮酒过度导致酒精中毒死亡,死者亲属为此将办酒席和劝酒的人告上法庭。宝鸡市金台区法院日前判决11名被告每人支付死者亲属经济补偿金1000元。
男子酒后出车祸 同桌被告上法院
2006年底,江宁区居民张浩接到了一个装修房子的活,他干活勤勤恳恳,房屋的主人王强非常满意,提出晚上要请张浩吃个饭。
当天晚上,喝了酒的张浩路经一段村路时却不小心摔倒受伤,虽然被送到医院抢救,但是因为伤势过重,几天后不幸死亡。张浩的家人在料理完他的后事之后,把同桌的四个“酒友”通通告上了法院。
交警大队作出了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浩无驾驶证,操作不当摔倒是引发事故的根本原因,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江宁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张浩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当其在自愿的情形下有一定风险行为时,应该为自己的选择承担预期的后果。据此,法院驳回了张浩家属的诉讼请求。
争 论
白永军 31岁 部门经理
无奈:酒喝少了事情办不了
“请人吃饭,那肯定得让人家喝好!”白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郁闷的事。前几天,他的一个大学同学找到了他,希望白先生帮忙解决弟弟的工作问题。白先生张罗了半天,找到了一家还算不错的单位,把那个单位几位说得上话的领导都找出来吃饭。刚坐下,白先生傻眼了。朋友自顾自给自己倒上了酸奶,一点请人办事的样子都没有。
“你求人办事的,不陪人家喝好,怎么能办成事啊。”白先生对朋友的不“懂事”内心愤懑不已。没办法,白先生只好自己作陪。那天,5个人干掉了6瓶白酒,白先生回到家,蹲在厕所就睡着了,两个小时之后才醒了过来。有趣的是,酒醒后的他才发现自己“顺拐”了朋友的一个小包。此事在朋友中传为笑话。
白先生无奈地说,如果真有事需要别人帮助,怎么也得“表示表示”。不然的话,一怕人家说自己“不够意思”,二怕事情办得不如意。
白先生经常在酒桌上听到类似这样的劝酒话:“感情厚,喝不够;感情铁,喝出血。”“你今天非喝不可,不喝就别想走!”如此“野蛮”劝酒者,饭桌上并不少见。
陈爱东 35岁 律师
成年人自愿喝酒后果自负
陈爱东告诉记者,诉至法院的醉死人事件还只是少数,很大一部分喝酒醉死人事件都在民间就解决了,因为能坐在一起喝酒的,不是朋友就是亲戚,至少也是认识的人。
他认为,喝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醉死者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因为酒量的大小只有自己知道。不少喝高了的人,一口咬定没喝醉,要自己一个人回家,如果出事,过失在自己。
对于酒桌上的劝酒,陈爱东个人认为劝酒是一种文化,一种礼貌,劝酒人是出于好意,被劝的人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如果不能喝,应该自己懂得拒绝。
如果同桌喝酒后同行,一方出了事,另一方有救助义务,如果没有及时救助,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曹孚兵 42岁 东南律师所律师
明知对方不能喝,劝酒人有过错
酒后出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交通原因、醉酒者身体因素、周围环境等。如果同桌吃饭,明知道对方不胜酒力,硬劝对方喝酒,或者对方原来很能喝但喝酒那天身体不在状态而不停劝对方喝酒,这两种情况下,劝酒的人凭借生活常识可以预见喝酒过量会造成不好的后果,因此,劝酒人存在过错,属于民事责任上的间接故意。
另外,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酒友也应承担责任。快报记者 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