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撞车,到了中午,我才发现保险杠和车牌都掉了。”司机陈标说,他立即到交警大队报案。殊不知,被撞死者的家属已经报警,警方也在找他。
保险杠牌照不在了
陈标是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司机,事发当天,他正从南京赶往安徽,车内有两个司机轮流开车,事发当晚轮到陈标开车。
“车子在第二天到达目的地,因为太过疲劳,看都没看车子,就回到房间睡觉了。我中午才发现车子后保险杠和牌照都不在了,我估计是在路上刮到什么车了,或者是什么车子刮到我了。”陈标说。
当天下午,陈标报了案。而令他没想到的是,警方告诉他,他在宁溧路路口撞上了一辆拖拉机,并有一人死亡。第二天,陈标以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熟睡老板被撞身亡
被撞的拖拉机司机高息称,“当时路口信号一直是黄闪,我看了看,东西方向一直没有车子,我就带了点油门过路口,在离路口斑马线六七米时,我发现过来一辆蓝色尖头的半挂货车,速度很快,我立即踩刹车,却一时停不下来。”
随后他赶紧向左打方向避让,结果还是没让掉,拖拉机右前部与对方车子的右尾侧相撞。“相撞后我的车子还向前滑,碰到一个广告牌的柱子才停下来,我立即从玻璃窗爬出来,抬头一看,对方的车子已经跑了。”高息回忆说。
等到他下来一看,刚刚在车内睡觉的装货老板已经躺在路口中间,对方车子后面牌照也被撞了下来。
法院:不知肇事不可能
事发后,交警大队认定,陈标应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很快,陈标被诉到法院,法庭上,陈标一口咬定自己完全不知道在凌晨之时撞了车,所以他的行为不是逃逸。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案发后查明的车辆撞击程度,作为当时驾驶员的陈标应当知道车辆可能发生事故,但是他却没有停车检查,符合交通肇事逃逸的主、客观条件,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而陈标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陈标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江研 见习记者 李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