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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企业养老金人均上调1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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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3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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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企业养老金人均上调138元
50万名退休人员春节前拿到手,专家今天下午做客江苏都市网为您详解调整方案
  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上调,本次调整低的增加80元左右,高的达到300元左右,人均增加138元,调整后人均养老金增长到每月1386元。春节前(2月4日)就将发放到位!昨天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这一好消息。据悉,这一政策惠及南京近50万退休人员。

  [被征地农民]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费上调20元

  [上调对象]

  近50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刁仁昌介绍,本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是参加南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0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事转企”单位中转制前的退休人员,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的在调整范围内,而按机关事业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的不在调整范围内;有事业费的部、省属转制单位中转制前退休并按规定参照机关事业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也不在调整范围。

  据测算,符合此次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全市共49.8万人,其中市本级44.9万人。

  此次养老金上调由三部分组成:普遍调整之外,对部分上调金额比较低的“托低”增发,还对六类人员实行倾斜增发。其中增加最少的人员每月上调80元左右,最多的每月上调300元左右。

  普调:人均每月上调10%

  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增加养老金。

  托低:增加金额不足116元的最多增发20元

  市本级对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人养老金10%增加的金额低于市本级和全省2007年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算术平均数的10%,即116元的,最多再增加20元,增加后不超过116元。经测算,全市约有17万人可以享受到“托低”增发政策。

  原五县此次调整“托低”部分,原则上按当地人均养老金水平设线,低于省平均线的按省平均线执行。

  倾斜:六类人员可享增发

  建国前老工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等六类人员在普调之外,还可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是第一次享受增发政策。经测算,全市约有14万人可以享受到这部分增发政策。(见下表)

  增发政策就高不重复

  如果有退休人员既是建国前的老工人,又是正高科技人员,可以同时增发两次吗?对此,刁仁昌表示,退休人员如同时符合六类增发条件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即按其中增发标准最高的一项享受。另外,少数去年下半年退休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的资料企业来不及申报的,待申报手续完成后,再及时予以调整和补发。目前还有940多名退休人员没有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这部分人员的养老金调整也要等补办认证手续后才能发放。

  刁仁昌说,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正在进行之中,预计在今年5月份就能出台,相关人员此次先参加调整,待新计发办法实施到位后,再重新进行调整。

  [上调方法]

  [发放时间]

  养老金上调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刁仁昌透露了一个好消息:2月4日调整的养老金就将发放到位,同时考虑到就要过春节了,2月份养老金也提前到2月4日一并发放。不过他提醒广大的退休人员,不要都集中在2月4日当天去领取,避免拥挤。

  据介绍,去年南京上调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之后,人均养老金达到每月1248元,本次调整低的增加80-90元,高的达到近300元,人均增加138元,调整后人均养老金增长到每月1386元。

  春节前发放到位

  除了南京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遍上调之外,南京的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费也同时上调。

  记者从南京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南京市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八城区纳入人员数据库的有18万多人,已有2.28万名被征地农民领取了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费,月人均困难补助费标准为176元。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老年基本生活,使其生活水平随经济发展有所提高,从今年1月1日起,对八城区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0元。增加后最高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增加的困难补助费和调整后的困难补助费也将在2月4日发放到位。

  [退职人员、精减老职工]

  生活补贴、保养金调整

  [查询方式]

  这次养老金调整每个人的具体调整金额,退休人员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渠道查询到:一是可以拨打咨询电话12333,由咨询人员帮助查询;二是就近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查询;三是劳动部门会在街道、社区,以及银行、邮局发放网点张贴相关调整办法,让退休人员能够及时看到。

  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六十年代初部分精减老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具体为:

  南京市劳动保障局相关专家今天下午2:00-2:40,做客江苏都市网www.js.cn详细解读此次养老金调整方案,并回答具体问题,读者也可拨打快报热线96060提问。

  [友情提醒]

  [“老军工”]

  生活和医疗补贴标准上调

  今年,南京的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每月领取的生活困难补贴和医疗补贴标准也再次调整。生活困难补贴标准上限由每人每月80元调为120元,所需费用仍按原渠道列支。2月4日发放到位。此外将“老军工”医疗补贴限额由原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元。

  据介绍,2005年12月12日,南京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关于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生活和医疗补贴办法的通知》,截至2007年12月底,领取生活困难补贴的为1855人,支付总额164万元;办理大病、重病医疗补贴领取资格的1933人,实际发放93人次,共计发放医疗补贴54180.27元。本版撰文 快报记者 陈英 黄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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