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版:民声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不怕死”的经理怕什么
· 应及时公布道路交通状况
· “见雪涨价”的合理与不合理
· ■七嘴八舌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1 月 31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不怕死”的经理怕什么
  [今日话题]

  昨天早晨5点半,南京四建承建的薛家巷地块项目桩基工程工地被一尺厚的大雪覆盖。一群工人准备上工时,发现几米深的基坑里积满了冰水。工人们觉得雪水太深施工有危险,但项目部经理却强迫他们施工,并称不干活拿不到钱,如果出了工伤工人自己负责。

  (1月30日《现代快报》)

  [读者快评]

  “不怕死”的经理怕什么

  为了赶工期,项目经理竟然置工人的安危于不顾,甚至还振振有词地要求工人们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咱反问一句项目经理:死都不怕,您怕啥呢?

  今年的大雪可谓是数十年一遇,因此影响了工期也属于不可抗力。所以,从法律角度看,工程的延期交付并不影响最终的工程款结算等问题。相反,在这种恶劣气候条件下施工才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更加上工人的施工安全等诸多客观条件的存在,最终的后果可能会比延期交工要严重得多。

  这些利害关系,我们局外人都能想得到,怎么专业项目经理就没能考虑到呢?他是不是还得回炉重新学习一下?毕竟“安全第一”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呀!千里孤雁

  领导咋不发挥“带头作用”

  建设单位催四建,四建催项目部,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项目部领导,心里着急是可以理解的。但他在要求工人施工时,竟然说“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让人怎么听着也觉得不是滋味。

  工人空着手在雪上,脚下还不停地打滑,几次差点摔进水坑,施工时再扛着钢筋和木板,出事的几率实在是太大了。但工人外出打工,为的就是挣钱,“一不怕苦”是一种基本条件,他们也有心理准备。何况因天气原因不能施工,他们心里同样很着急。但为挣几个钱搭上一条命,搁谁谁会愿意呢?

  项目负责人坚持要工人继续施工,的确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味道。在我看来,既然工人不愿意冒险,在这样关键的时刻,作为项目部的领导,应该“发挥带头作用”,自己身先士卒到基坑里去施工,那些工人岂不是无话可说?高家庄

  “不怕死”不等于去送死

  不怕死的精神固然值得提倡,但是,不怕死却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让工人去送死。可想而知的是,在没有任何保障与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贸然施工,留给工人的只能是“去送死”。就算工期再急,就算任务再艰巨,也不能这么做啊!

  一边是口口声声地要工人发挥不怕死的精神,一边却又拿应付的工程款作要挟,这种行径,才是真正的不怕死。当然,是对相关法律的不怕死。对于这种做法,相关部门不该沉默,要让说这句话的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草木菁华

  别让工人雪后寒心

  我不知道这位项目经理为什么敢于这么说话,但是我敢说,如果出了什么事情,项目经理他想不负责都不行,首先法律就不会答应。项目经理这样说话的底气在哪,是不是他眼里就没有法律?

  雪灾谁都不想遇到,因为雪灾耽误工期更不是工人所愿,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应该给工人更多的温暖,别让工人雪后寒心。用人单位做得好的话,我想工人会很乐意加一些班把耽误的工期赶上去的,这样不是一举二得吗?yuo1guo2

  工人也得自我“反省”

  工人们对项目负责人表现出一种本能的“对抗”行为,固然值得肯定,但同时我不得不说,工人的维权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因为我注意到,工人们在项目负责人“不怕死”的命令面前,表现出的只是出于维护自身生命安全的一种本能“对抗”!假如工人们能有一点基本的维权意识的话,为什么不拨打110?为什么不向当地劳动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当工人们在依靠自身的力量,却无法达到改变雇主的意志时,难道主持公正的劳动监管部门也办不到吗?

  所以,工人们在把心中的怨气投向项目负责人时,是不是自己也应该“反省”一下,平常在埋头干活之余,是不是也应该多了解一点法律方面的知识呢?looseonefd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