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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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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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16800元加盟费后“蒸发”
“西岱岛”老板咋是个渔翁
  交了16800元的加盟费,却迟迟不见公司授权商标、商号,市民王女士一怒之下向法院提交诉讼,2007年4月法院判决她胜诉。可王女士始终高兴不起来:公司职员相继“蒸发”,工商注册资料显示的公司法人代表竟是赣榆县的一个渔民。奔忙大半年,不但16800元加盟费没要回,还“倒贴”了4000多元的律师费、诉讼费、路费……

  胜诉后,公司“人间蒸发”

  31岁的王女士是江宁区谷里镇居民,2006年10月,一家名为“西岱岛置业”的顾问公司引起了王女士的注意。该公司散发的广告传单上称:公司提供名为“西岱风情”的餐饮加盟服务,只需交16800元的加盟费,就可成为“西岱风情”餐饮加盟店,颁发授权商标、商号,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指导和相关培训服务。

  2006年10月15日,王女士与“西岱岛”公司签订加盟协议,并支付了16800元加盟费。“当时公司业务人员十分热心,还表示愿意帮我在市区寻找店面。”可2个月过去了,“西岱岛”公司始终没有动静。

  “我多次前往公司业务部询问催促,可始终没有结果。”王女士感觉不对劲,于2007年2月将“西岱岛”告上法庭,要求退还16800元加盟费。2007年4月,白下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由于“西岱岛”公司未能证明自己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因此不具备特许经营人的条件,对于王女士解除合同并返还加盟费的要求,予以支持。

  可胜诉的王女士依然高兴不起来,判决下来后,一直与王女士联系交涉的3名业务员相继“蒸发”,太平北路的业务部也人去楼空。

  “法人代表”竟是个渔民

  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登记注册资料显示,“西岱岛”公司注册地位于苜蓿园大街118号-4,法人代表叫“侯双志”。

  王女士走访发现,苜蓿园大街118号-4只是“西岱岛”公司名义挂靠地点,“西岱岛”公司实际从未在该地点办公过。王女士随后了解到侯双志的家庭住址为江苏省赣榆县,“合同和诉讼对应的主体都是公司法人,业务员跑了,找法人代表要钱最直截了当!”王女士随即前往查找。

  2007年11月底,王女士从南京连夜赶到连云港,又转乘了2个多小时汽车,最终抵达“西岱岛”公司法人代表在赣榆县的家。然而,“法人代表”不过是村上一个老实巴交的渔民老汉,对自己的姓名、住址,老汉全数认可,可有关“西岱岛”置业顾问有限公司,老汉却连称不知情,并称自己的身份证已经遗失了。

  “那16800元可是我的血汗钱啊!”身处异乡的王女士欲哭无泪,多年来,王女士辗转各地,辛勤打工,好容易才攒下几千元的积蓄。为能加盟“西岱风情”,实现做老板的梦想,王女士向亲戚朋友七拼八凑借了1万多。现在不但16800元加盟费血本无归,自己为打官司,支付了律师费、诉讼费外,加上四处奔波的路费一共有4000多元,“可打赢这场官司有什么用?早知道公司注册的法人代表有问题,我就不打这场官司了!”

  冒名注册公司屡见不鲜

  白下区人民法院执行庭一负责人说,根据“西岱岛”公司的工商注册资料,“侯双志”不但是法人代表,而且还是股东,但这份资料的真实性究竟有多少是值得怀疑的。“类似的情形我们已经遇到过很多次了,都是以虚假的信息资料工商注册,直到诉讼结束判决生效,开始执行时才被发现。”

  该负责人说,对于王女士遇到的情况,有确属民事纠纷和疑似诈骗这两种可能,如果赣榆县的那位老汉的确不是西岱岛公司实际经营者,但与公司存在关联,或者对自己身份证用于公司注册一事知情,那么此事系民事纠纷,对于法院的判决,老汉应予执行,履行王女士退还加盟费的要求。如果老汉的身份证件系被盗用,那么此事就存在诈骗的可能,具体的调查和认定由公安机关作出。

  该负责人说,近期他们曾打算前往赣榆县农村实地了解,但连续的冰雪天气延误了行程。

  快报记者 陆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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