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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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3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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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姐拒打表 乘客怒踹车门
  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昨天凌晨近1点,30多岁的男子李某在热河路打车时,因的姐不同意打表,李某对着出租车右车门连踹3脚,警察来到现场准备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请客管部门协助处理时,那名的姐突然表示了反对。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当时,李某在热河路一家酒店门前拦下了一出租车,的姐表示,“这两天都下雪,不打表,先谈好价钱才能走。”李某表示自己要去三牌楼,的姐一口报出价格:“20块。”这让李某非常不满:“你打表,到时表显示多少钱,我就付多少钱,你不能借着大雪天宰人啊。”但的姐表示最近两天下雪路难走,如果李某不同意她的报价,他可以改乘其他车子。李某非常恼火,与的姐争执起来,一怒之下,李某抬起右脚对着出租车右车门就是3脚,将车门踢瘪。

  的姐见状,拿出手机就报警,并抓住李某不让他离开。李某理直气壮地说:“你放心,我不会走,踢坏你的车我赔,可你不打表带客,我也追究你!”

  警察来到现场,提出带双方到派出所,请客管部门协助处理此事。一听这话,刚才态度还强硬的的姐一下子没了脾气,主动表示:“那就算了,让他赔200块钱算了。”原来,的姐是害怕客管部门处罚自己,因为按照她的做法,客管部门可以对其处500元罚款,并须接受进一步处理。

  (蔡先生报料奖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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