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民权/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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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2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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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情人  结婚半年闹离婚
法庭上互指对方有第三者
    大学相恋,毕业结婚,王翠和郭亮一直是旁人眼中羡慕的一对,可在结婚仅仅半年之后,王翠就上了法院要求离婚。第一次被判不准离婚后,六个月时间一到,王翠又来到法院起诉。法庭上,双方都直指对方有外遇。

  卡“刺”结婚

  80后的王翠和郭亮是大学同学,大一认识不久就恋爱了,因为彼此都是初恋,两人发展非常顺利,毕业之后,两人向父母坦白,得到了双方父母的祝福,结婚很快被提上了日程。

  2006年6月,郭亮被公司派到了外地开拓新市场,需要三个月。就是这三个月,在两个人的生活中引起了一阵波澜。

  “他去了外地一个多月,我给他打电话时,不是电话不通,就是占线,我有些怀疑,就趁机去了一趟。”王翠说,她的这次突击行动,让她的怀疑成为现实。

  “原来他在当地认识了一个女人,经常跟她在一起。”王翠说,随后,王翠和郭亮进行了冷战。“他后来不断求我,而且我们婚期也已经定下来了,我就勉强和他结婚了。”

  房子之争

  2006年9月,两人登记结婚,并搬进了二人在婚前所买的房子中。本以为结婚之后就能好好过上一辈子,可婚后的日子并非两人所想的一样。“我们经常为一些琐事发生吵打,主要相互猜忌,互不信任。”结婚这几个月来,两人不停地提到离婚。而婚前所买的这套房子,也成为了争抢的重点。

  “这套房子是在结婚前买的,产权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他当时出了7万,我出了4万,付了首付款之后,也以我的名义在银行办理抵押贷的款。”王翠说,结婚前的贷款也都是她一个人还的。

  “所以这套房子应该算是我的个人婚前财产。”王翠坚持这样认为,而郭亮认为,买房子的时候他所付的钱比较多,2007年2月,王翠正式到法院起诉,却被判不准离婚。

  庭上互指

  第一次离婚失败后,王翠搬了出去,回了娘家。过了6个月,她再一次到法院起诉,郭亮仍旧不同意离婚。

  “我们虽然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但是因为他感情出轨,虽然我努力挽回夫妻感情,但他仍无悔改之意,我认为我们的感情已经破裂。”王翠在法庭上说。

  “我一直不想离婚的,其实她要离婚不是因为我有外遇,而是她跟一个异性网友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是造成我们夫妻关系不和睦的原因。只要她断绝和这个网友的交往,我们是能够和好的,我们在大学里开始恋爱,感情很深的。”郭亮一口气说了很多。

  虽然双方相互指责对方有第三者插足,但是在法庭上,两人都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在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后,仍分居至今,确定感情已破裂,所以对王翠的离婚请求,法院予以准许。最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二人的房子归王翠所有,但王翠需支付郭亮折款价共计10万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江研 见习记者 李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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