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聚焦两会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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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2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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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条线路来回票价相差10多元,政协委员提出——
公路客运应该实行同线同价
  在镇江上学的杨同学寒假坐汽车回合肥老家,一张镇江-合肥的汽车票78.5元,可是他明明记得自己从合肥坐车到镇江只要64元,从镇江到合肥,从合肥到镇江,同样的路线,票价却不一样,还相差10多元,很让他不理解。实际上,“同线不同价”的情况不止在合肥到镇江这条客运线路上出现。在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致公党镇江市委主委卢章平就此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两地的公路客运企业应“同线同价”。

  [现状]

  同一路线往返票价却不同

  按道理,同样的路线,往返的票价应是统一的。2006年前,在全省乃至省外,公路客运企业基本都遵循了“同线同价”这条约定俗成的原则,但2006年之后出现了一些线路“同线不同价”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2006年燃油价格上涨,江苏对公路客运票价作了两次结构性上调,但外省的政策与江苏有所不同,因此省内的客运企业在定价上与省外的客运企业出现了差异,比如镇江-合肥的定价是78.5元,而合肥-镇江的票价就是64元,卢章平认为这种差异还在情理之中,但省内也出现明显的票价差异,就会造成市民的不理解。在镇江就发生过多起这样的投诉,镇江-淮安线路尤为突出,镇江-淮安(中型高一)票价为64.50元,但淮安-镇江(中型高一)是49元,同一线路、同一车型、往返不同票价相差了15.5元,让不少乘车群众感到不满。

  [建议]

  管理部门要力促同线同价

  卢章平建议,应坚持“同线同价”原则,从两地群众的承受能力考虑,两地的公路客运企业应力挺“同线同价”原则,客运企业在自己权限内核定票价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执行,尽量缩小差异。必要时两地价格、交通部门介入协调,使两地达成共识。由于油价及两地经济发展水平所造成的“同线不同价”,在协调“同线同价”后,原本的高票价地企业降低票价,可能会出现一些成本亏损,而原来的低票价地企业调高价格,利润比原来多了,对于这个矛盾,卢章平建议由省主管部门制定一个分成比例,二八或三七,低票价地将其所出售的票价的二、三成拿出来给高票价地作为补偿,以减少高票价地的成本亏损。

  车票也要变得更加“透明”

  公路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规定,客运企业也有一定的上浮空间,平时最高可上浮10%,春运期间可上浮20%,但票价浮动,应及时报当地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并实行明码标价。实际上,公示票价与实际票价不一致的情况时而存在,卢章平认为明码标价并未执行到位。而同线路,不同车型票价也有差别,但乘客在买票时票上只注明始发地和终点站,未在车票和汽车站的公示牌上注明所乘车次的车型,乘客也不知道,自己所乘的车型的软硬件设施情况,对这方面也有一些不满的声音。

  去年两次燃油价格上调,给了客运企业较大的票价上升空间,再加上其它一些因素,大多数票价出现了变动,造成实际出售的票价与政府部门批复的票价不符,卢章平建议加强票价的全过程监督,票价只要有变动就应及时到管理部门备案,以便有关部门掌握,及时向咨询和投诉的旅客进行解释和答复。此外还建议,将现行的公路票价及投诉方式通过网络、触摸屏、公示栏、滚动屏幕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透明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车票也要提高透明度,卢章平建议完善现行的车票格式,增加车型内容,让乘客拿到车票就能了解到其所乘车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水准,让自己的钱花得明明白白。乘客如果在乘车过程中有什么疑虑,可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反映,有关部门可立即根据其提供的车票,及时调查处理。

  快报记者 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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