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电台疯狂造枪
暴力垄断肉菜市场
一个自2006年以来盘踞在广州市海珠区沥滘一带,欺行霸市、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的黑恶势力团伙,22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据指控,邓伟波、龚南敏等12名被告人不仅以暴力手段垄断沥滘肉菜市场,还开设“地下兵工厂”大造枪弹,仅在警察捣毁窝点时,就缴获仿“五四”“六四”等各类枪支27支、子弹558发。
在22日的庭审中,邓伟波、龚南敏均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予以否认;对指控的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邓伟波不持异议,但表示起诉书指控的数量多了,实际只造了三四十支。
33岁的黑道“大家姐”龚南敏一再称:“我是个做生意的,一直强调以和为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一直叫他们不要打架。”
庭审
现场
恶行
累累
起诉书长达11页
组织严密
恶徒
落网
2006年底,海珠区沥滘菜市场发生多起涉枪聚众斗殴案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广州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锁定以邓伟波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该团伙2006年以来盘踞在海珠区沥滘一带,欺行霸市,以聚众斗殴等暴力手段垄断沥滘菜市场的放心肉行业,无牌经营健身房、酒吧、舞池、溜冰场、烧烤档等场所。为扩大势力,该团伙还进行改装、制造、贩卖枪支弹药的犯罪活动。
2007年5月21日,专案组获悉该团伙将于当晚进行枪支交易的情报后,制订抓捕方案并采取行动。经过24小时的连续作战,专案组分别在海珠区石溪东大街、石岗路、荔湾区沙洛下村及从化市神岗、街口等地抓获邓伟波、龚南敏、鲍海华、何锦超等16名犯罪嫌疑人,并在荔湾区沙洛下村捣毁改制枪支、子弹窝点1个,缴获仿“五四”“六四”等各类枪支27支、子弹558发、无线电台发射器1台,子弹半成品、弹匣、筒型套管、枪用望远镜、对讲机等作案工具一大批。
经审讯,该犯罪团伙成员交代了参与2006年12月23日、2007年1月24日、2007年5月2日、2007年5月7日在海珠区沥滘一带发生的聚众斗殴案件的违法行为;也供认了2007年3月以来分工合作,在荔湾区沙洛下村的无牌模具厂内进行非法制造、改装、销售枪支、弹药和非法设立地下电台的违法犯罪事实。
警方缴获各类枪支27支、无线电台发射器1台
横行两年一天落网
22日庭审现场,左一为邓伟波,左二为龚南敏 罗伟雄 摄
“大姐大”
笑容满面出庭
龚南敏,绰号“大姐”“大家姐”,女,33岁,汉族,重庆市人,小学文化程度。人称“大姐大”的龚南敏,在沥滘当地经营了一间溜冰场和多处物业。“大家姐”龚南敏出庭时显得很轻松,笑嘻嘻地面对媒体的镜头。
在法庭上,邓伟波、龚南敏均否认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二者称并没有联系,生意都是各做各的。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聚众斗殴罪,邓伟波称其是为了制止对方对猪肉档的骚扰才与对方打斗的,而且是那些人先动手。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邓伟波不持异议,但表示起诉书指控的数量多了,实际只造了三四十支。
在听到检方指控她曾聚众斗殴时,龚南敏称,自己经常告诉下面的人:“客人就是上帝,不准对客人无理,我是做生意的,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每次纠纷我都是去劝架,而不是去打架。”
“我常告诉他们,客人是上帝”
开起“地下兵工厂”
22日上午,在广州中院第二大法庭,邓伟波、龚南敏等12名被告人站到了被告席上。由于案情复杂、人数众多,法庭将用两天的时间审理此案。在22日上午的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宣读了长达11页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邓伟波等人犯有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聚众斗殴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暴力垄断“放心肉”市场
2004年下半年开始,邓伟波为了争夺和垄断海珠区沥滘综合市场放心肉的经营权,将被告人鲍海华发展成团伙骨干成员,让其负责看管该市场的放心肉经营。2006年12月23日下午,为打击竞争对手,邓伟波纠集鲍海华和崔旭(另案处理)等20多人,持枪棍等工具,到沥滘综合市场附近,与被害人李某等十多人持械对打。其间,鲍海华开枪击中李某的右肩部,致李某受伤。
威胁档主们交保护费
邓伟波黑恶团伙在海珠区沥滘一带欺行霸市,以威胁、恐吓等手段对市场内档主进行威逼利诱,如果不按邓伟波的规矩办事就要付出代价。一菜贩告诉记者,邓伟波时不时向他们收取500~1000元的保护费,档主们敢怒不敢言。
互相利用雇“保安”看场
2006年下半年开始,龚南敏、邓伟波先后在海珠区沥滘北村高架桥底非法开设、经营“沥滘社区体育中心”(实为溜冰场)和“健身舞池酒吧”。为维持“经营秩序”,邓伟波、龚南敏互相利用,共同雇请鲍海华作为维持秩序的“看场”主管,再由鲍海华纠集娄春华等3人共同“看场”。双方的“保安”力量共享。
对讲机联络随时召人行凶
2007年5月7日凌晨,邓伟波疑有人要在“健身舞池酒吧”闹事,用对讲机联系龚南敏。龚随后指使酒吧“看场”人员鲍海华、娄春华、费建义、于同福等人,携三节伸缩棍等,以协助治安队员抓捕闹事者为借口,追至海珠区沥滘迎祥坊8号门口附近,将途经该处的被害人张某龙等7人打伤。
开工厂制造“精美”枪支
2004年下半年开始,邓伟波操控何锦超、刘伟光,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并发展卢永庆为组织成员,充当其买卖、运送、储存枪支、弹药的助手。
刘伟光原本在荔湾区经营一间塑料模具厂,在邓伟波的指引下,这个厂摇身变成了制造枪支、弹药的“地下兵工厂”。
2004年10月至12月期间,由邓伟波提供枪支图纸和原材料,并指使刘伟光及同案人汤剑明研制“雷明登”猎枪共10支。2005年10月至12月期间,又研制出“雷明登”猎枪15支。2006年下半年开始,邓伟波又指使马仔共同制造枪支、弹药。在荔湾区一塑料模具厂内,共同制造手枪数十支、子弹数百发。
省公安厅刑侦局负责人则介绍,该团伙制造的枪支非常精美,改装枪支水平之高超,近年少见。
案发后,公安机关共搜出各类枪支27支、子弹500多发。经检验,其中送检的22支手枪均属于以火药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具有杀伤力;送检的558发子弹性能良好。
贩卖一支枪获利近万元
为迅速壮大组织实力,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邓伟波指使何锦超、鲍海华等人制造买卖枪支、弹药。造枪成本大约五六百元,最多不超过1000元,销售价格则达到8000元至1万元。
垄断市场、强收保护费、开“地下兵工厂”……
龚南敏身为一名女性,赫然成为该涉黑团伙主要首领,这也是该涉黑团伙和国内以往涉黑团伙的主要不同点。据悉,为了更好地控制组织,邓伟波和龚南敏对一干手下进行“企业式”管理,规定“看场”成员必须统一着装和统一发型,清一色的黑衣平头。此外,还专门出资为手下安排统一食宿。为了方便管理,邓伟波还为手下配备对讲机,甚至专门架设无线电台。
在组织发展过程中,邓伟波和龚南敏又对组织进行了明确分工:所有组织成员都必须听从二人调遣,除此之外,还有专人负责提供枪支弹药、实施犯罪行为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为笼络人心,邓伟波和龚南敏在重大节日时还会设宴款待手下“马仔”,派发红包,并为“因公受伤”的成员支付医疗费用和生活费。据悉,团伙成员非常迷信,用红绸布包着开山刀的把柄,使用时还双手戴上白手套。综合《信息时报》《新快报》消息
团伙成员
清一色黑衣平头
笼络人心节日设宴发红包,讲迷信红绸裹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