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地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问题?去年10月份,长沙市成立了全国首家“住房保障工作局”。南京是否也会成立专门的住房保障局呢?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昨天明确表示,南京将在市、区两级增设“住房保障办公室”,与现有的市、区房改办合署办公,专职负责解决低收入者住房保障问题。
“局”和“办”,职能都一样
记者了解到,长沙市成立的“住房保障工作局”其实是一个二级局,内设政策法规、房改指导、经济适用房管理、廉租房管理等六个科室,主要职责和目前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房改办)基本一致,其中最主要的职能就是“保障中低收入人群住房”,这也是去年国务院文件精神要求的。
南京市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长沙成立的“住房保障工作局”和即将挂牌的“南京市住房保障办”职能完全一致,都是为了强化管理住房保障工作,只是挂的牌子不一样。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底进“档案”
在南京市2008~2010年住房保障规划纲要中,江南八区被列入住房保障的家庭有6.5万户。未来三年内,南京还要新建经济适用房600万平方米、7.3万套,其中含廉租住房15万平方米、3000套。除了廉租住房,7万多套经适房有1万套供应给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有6万套是解决拆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另外,将发放廉租租赁补贴约4亿元,惠及近6万户;保障性购房补贴发放0.6亿元,惠及3000户。
房产局有关人士表示,由于受惠面扩大,成立“南京市住房保障办”就是要加强动态管理,要有一个健全的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今年底之前,将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同时,还要引入社会征信机制,建立个人诚信申报、要约审核、社区评议、媒体公示等制度,建立健全轮候制度和退出机制。
专家建议设立专门的保障房分配部门
“其实还是房产部门在管住房保障。”南京苏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宋坚认为,目前保障房的申请以及今后进出的“门槛”由民政部门来划定,具体分配保障房由房产局负责,目前不太可能将民政局的职能划入房产局。所以建议直接由民政部门或者两局同时抽调人员成立一个新的部门来分配保障房,而房产部门可以只管保障房的建设,把好质量关就行。当然,如果两个政府机关的职能能够“合二为一”,那是最好不过了。
快报记者 尹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