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宗一多)昨天,纪女士打电话咨询,她与“丈夫”去年9月认识,并于12月在老家举办了婚礼,但并没有领结婚证。结婚时,男方家给了一定的彩礼钱,现在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吵架,闹“离婚”,男方要求返还礼金,应不应该?
江苏益邦律师事务所曹中伟律师认为,双方没有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按传统习俗办了婚礼,并不是法定意义上结婚,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纪女士收取的礼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该返还,但纪女士应注意将礼金与一些共同花费以及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相区别,后者不属于礼金,可以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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