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封面专栏/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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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跑步发展”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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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2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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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CPI挂钩”的关键是什么?
  ■今日视点

  正在起草的《工资条例》中,CPI将成为调薪重要的考虑因素。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又明确指出,大家认为的“条例即出台,工资可望涨”的说法,“可能有偏差、不准确”,并强调说,“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单靠某一部法规很难奏效。”

  (1月20日《东南快报》)

  邱先生的“工资增长不能单靠一部法规”的说法可能让人听了不舒服,但倒的确是大实话,涨工资的期望确实不能仅仅寄托于一部法规,毕竟,法规是“死”的,有了良好的执法土壤和严格的执行,才能让它“活”起来。用这个视角来观察将考虑工资增长与CPI挂钩的《工资条例》,我们便很自然地会生出这样的疑问:即使工资增长与CPI挂钩真的通过法规的形式确定了下来,我们又靠什么让它成为人们实实在在的福利?

  靠企业自觉执行?当然不行。无数经验告诉我们,诸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之所以会沦为“纸上的福利”,很大的原因就是劳动力过剩给了企业消解法律法规的“底气”,举个很简单的例子:节日期间的双倍、三倍工资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但企业往往就是拖着不兑现,有多少人敢于冒着丢掉工作的风险跟老板较真?

  “纸上的权利”从来都不会自动成为现实的福利,它需要一个公开的利益协商平台,更需要力量基本相当的博弈双方。已经实行的诸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就是劳资双方一个公开的利益协商平台。平台是有了,博弈双方的利益对比呢?显而易见,仍然是极度不平等的——毕竟,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大背景下,指望一个个普通员工抛却后顾之忧与强大的资方进行利益谈判,显然是不现实的。一系列已经出台或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已经基本上给劳资双方公平博弈搭好了平台,现在要解决的,就是增强普通劳动者在按照游戏规则与资方展开利益谈判的能力,而恰恰是在这一点上,我们是做得不够的。

  作为与资方展开利益谈判最有效的组织,工会的疲软是有目共睹的。政府部门现在要做的,就是进一步给工会松绑,通过制度改良让工会真正对职工负责而不是对资方负责。唯有如此,工会才能真正成为职工坚强的利益协商后盾。此外,政府部门也应该从制度松绑入手,鼓励一些民间维权组织的发展,让这些民间团体成为职工权益救济的另一个渠道,代替他们与企业主进行利益协商。只有当力量基本相当的劳资双方在公开的平台上进行利益协商,法律法规“纸上的权利”才能实实在在成为职工们现实的福利。 (易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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