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1版:南京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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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2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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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的不是你老婆
  老婆对我一直管理甚严,口袋里的零花钱不能大于或等于一百,晚上十点钟以前必须回家,因公陪客吃饭白酒不高于二两、啤酒不超过两瓶……最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她还规定我每天必须至少给她发三条以上的手机短信,当然,短信的内容务必“满怀深情、饱含爱意”。“这一点很重要。”老婆非常严肃地说。

  这可苦了我。一个堂堂男子汉,整天没事拿着手机发短信,成何体统?但迫于老婆的威严,我只有服从。刚开始的那段时间,我的表现还算过得去,但未能坚持多久,我就再也无心在这上面搜肠刮肚了。不过为了完成任务,我是数量上一条不少,至于内容嘛,简单通俗,意思表达到就好,比如“我想(爱)你老婆”……

  虽然老婆有些不满,但她也知道,这样总比什么都不发的好。至少我还得每天提醒自己,我有个老婆,一个蛮不讲理的老婆,这样就不至于犯“低级趣味”的错误。

  一直以来,“低级趣味错误”是没犯,可就在上个星期,我却因此而犯了一个低级错误。

  那天工作特忙,但慌乱之中我仍不忘老婆的家规,抽空写了条短信,“我爱你老婆”,过了几分钟也没收到老婆的回复,倒是破天荒地收到了老板发来的一条短信——“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我受宠若惊地跑到老板的办公室,老板拿出他的手机,指着屏幕问我:“这是怎么回事?”我凑上去一看,顿时从头凉到了脚——刚才发给老婆的短信,慌乱之中竟然发给了老板。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年过五旬的老板刚刚娶了个二十出头、如花似玉的老婆,她也是我们公司的同事……

  后来,为避免这种低级错误再度发生,我将手机通讯录里的“老婆”改成“爱老虎油”(按字母顺序排列第一),将“老板”改成“酱板鸭”。这下,应该不会混淆了吧。

  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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