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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1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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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什么尊重生命?
  韩国利川冷库爆炸,死亡40人,其中有12名中国工人。事故赔偿正在进行中,前时新闻说赔偿人均可达2.4亿韩元,现在又有消息说绝大部分中国工人的赔偿将在1.478亿韩元以内,如果40名死者平均获赔2.4亿韩元,中国工人将远远低于韩国工人。

  (1月17日新华网)

  中国工人获赔低于韩国工人,不平等。赔偿数额从死者的日平均工资计算而来,12名中国冷库工人生前在韩国打短工,身后也没有获得同等死亡待遇,生前的不平等延续到了死亡的不平等,令人唏嘘。但饶是如此,不管生前工资,还是身后赔偿已经远远超过了国内。之前有人愤懑地说,“死也要死在韩国”,因为韩国的死亡赔偿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我可以理解其中的愤懑,但韩国的赔偿何以能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呢?

  在中国,大量的人命以极低的价格处理。在有的地方,矿难发生以后,地方政府主持的赔偿竟以5000块钱加500斤粮食的方式了结,原因是黑矿主跑了。黑矿主跑了,人命就是5000块钱,这样的公式竟由政府给出,好像黑矿主得以开矿,政府全无责任一般。

  但现在,事故死亡似乎也渐渐有了某种“官价”。例如煤矿死难,大致上是20万元。韩国的人均国民收入约为2万美元,中国的人均国民收入约2000美元。中国煤矿死亡事故赔偿约为20万元,韩国利川爆炸死亡的中国工人如果获赔1.478亿韩元,相当于人民币194万余元。算算看,大致上也差不多水平。

  我能够认为一个矿工的生命20万元体现了生命的价值吗?不会的,尽管矿工可能确实一辈子也赚不到20万元,但相比于一个小矿主也可以“3年赚1个亿”来说,20万元一条命是何等廉价的换算。对于人均国民收入10倍于中国的韩国来说,以10倍的价格赔偿一个中国工人的生命,有何生命尊重可言?

  赔偿韩国工人的价格可要高得多了,是的,但又怎么样呢,那里面就有对生命的尊重吗?当事故的死亡者按生前的工资等级分成等级之时,对生命的尊重已经消失,剩下的只是一种买命的游戏而已。

  生命是一个人作为人的全部,他可能悲苦,可能卑微,但他仍然有经历,有记忆,有体验,有各种情感,而死亡取消了这一切。他不是1300天的80%日工资,再多的天数,再多的日工资,都不是生命。生命的补偿或赔偿其实是一种虚妄,它只是对生命被毁灭这种极端事件的一种安慰,而安慰是否形成,在于它是否能够让生者尽量减少遗憾。为了儆戒那些漠视生命的现象,对制造了不幸的人不能仅仅止于量入为出,还要有惩罚性的追责,以使任何人不至于因财大气粗而对生命的丧失无动于衷。

  中国矿工死于矿难获赔20万,在韩国打工死亡获赔上亿韩元,数字大不相同,但这只是数字不同。“死也要死在韩国”,你看中的不过是那个数字,它甚至还没有矿工赔偿20万元更接近于告慰生者。毕竟,20万元对一个中国矿工可能是一个天文数字,而对一个在韩国的工人来说,1.478亿韩元或者2.4亿韩元却只是几年的工资。

  死在任何地方都是悲剧,所以我们要生。死于利川爆炸,不是幸运,而是灾难。 “死也要死在韩国”,如果是说钱的数额,我难以反对,如果说是要使生命被尊重,还是免了吧,1300天的日工资再打八折,这就是韩国的生命尊重水平。世界上有体现了生命尊重的死亡赔偿吗,也许有,但不在利川爆炸中。

  (作者系著名杂文家,《长江日报》评论员)

  【媒体思想之刘洪波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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