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物管企业取消年检 服务质量以后谁来保证
· 南京今年上市10万套商品住宅
· 19套退房 江宁占了一半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1 月 17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物管企业取消年检 服务质量以后谁来保证
  从今年3月1日起,江苏所有的物业公司资质都不用年检了。近日,江苏省建设厅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下发了四点实施意见,取消物管企业的年检制度。年检制度取消后,物管企业谁来监管、物业服务质量会不会下降等成为人们最关心的问题。

  事前审批变成批后监管

  在《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明确“取消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因此江苏省建设厅要求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对企业资质的管理,从事前审批为重点向批后监管为重点转变,应通过对投诉举报或发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专项检查以及抽查等方式,对企业经营服务行为实行动态监管。

  如何动态监管呢?省建设厅要求企业资质网上申报、核准、变更、批后监管。企业在申报办理企业资质时,二级资质企业的信用监管档案由省建设厅负责建立和日常监管。三级(含暂定)资质企业,由省辖市房管(建设)局负责建立和日常监管,并在政务网站信息中公布,市民可举报、可查询。

  审批“放松”能否管好物业

  问题一:年检取消,物管企业怎么管?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具备一级资质的物管企业为12家、二级为51家、三级为488家。居民对物管的满意率本身就不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市民甚至觉得政府管理得还不够,现在连一年一度的年检都没有了,那谁来督促物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就此,南京市房产局有关人士表示,省建设厅的文件已经看到了,目前正在研究相关的后续操作方案,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物管企业不年检,并不代表放松监管,肯定会定期、不定期地对物业公司进行抽查。

  这位人士表示,去年5月21日开始,南京就对全市500多家物管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清查了1200个物业管理区域,下发100余份整改通知书,并通报了检查发现的7大问题,分别是:物业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企业在接管物业时未办理承接查验手续;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未续约;未按规定出具票据或票据填写不规范;物业管理用房不按规定使用;不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填报经营活动信息;企业在退出项目时移交手续不规范、不到位。

  问题二:物管企业会不会“进来容易退出难”?

  业主李先生说,一些想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只要具备了符合审批的条件,就可以“准入”,那是不是应该有个退出机制呢?有关部门应该出台一个“量化”的退出办法,达不到某项标准或违反一些规定,就应该勒令退出这个行业。

  记者了解到,建设部修改后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13种行为之一的,资质审批部门不予批准”,其中包括“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等行为。

  李先生表示,这是物管企业资质核定等级方面的规定,并不是一个明确的“退出”办法,建议物管企业如果确实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应该清退出物业“队伍”,不能让物管企业“进来容易退出难”,损害业主的利益。

  快报记者 孙洁 尹晓波

  ■征集意见

  取消年检,通过市民举报监管物业,万一物管违反了一些规定,市民又看不出来怎么办?对物管企业该怎样实施资质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又该怎么评定?如何和物业费挂钩?针对这些问题,欢迎读者致电快报热线96060,说说您的看法。

  ■新闻链接

  物管四级资质

  一般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临时资质四类。所需要的条件和能承接的管理项目不同。

  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