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支招:这些问题你可以这么应对
路堵、车祸、迟到、摔伤……昨天一场大雪,又让上班的市民遇到了不少难题。面对因为大雪引发的这一系列问题,市民该怎么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自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周文进律师对这些热点问题进行了逐一讲解,以期对市民提供法律上的援助。
大雪路堵
上班迟到该罚吗?
大雪路滑
摔倒算不算工伤?
高速封路
货运公司该担责吗?
上午8点35分,当市民吴先生气喘吁吁冲进办公室的时候,打卡机上清楚地显示了两个字:迟到。这意味着,不仅当天的工资减半,吴先生还将面临100元罚款另加领导训诫的处罚。
吴先生感到很冤枉。因为考虑到可能会下雪,昨天早上,他还特地提前了15分钟出门,要是在平常,这个时间出门,他将至少早到单位20分钟。但是,他没有想到,一出家门接连遇到了三起车祸,至少耽误了15分钟的时间。因此,他认为,这是大雪惹的祸,据此,他向公司领导提出抗议。
[律师支招]
因为大雪影响的是群体,并非个体,也就是说,如果一场大雪导致公司大部分员工都迟到,说明这场雪对于市民的影响超出了一般的限度,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对迟到员工进行处罚;但如果仅仅是个别员工迟到,说明大雪并没有给大多数人造成影响,用人单位可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罚。
早上一出门,市民胡女士便傻了眼,外面是白茫茫的一片。是骑车、坐公交还是打车上班?这么大的雪,路堵问题肯定很严重,胡女士觉得还是骑车最方便。于是,戴着口罩、围着围巾的胡女士便上路了。
路上,自行车车轮在积雪上碰上了一块小石头,还没等胡女士反应过来,车轮猛地打滑,胡女士当即被摔了出去,左腿受伤后疼得站不起来。执勤交警发现后,将其送往医院,经诊断,其左小腿骨折,需要住院治疗。胡女士赶紧向公司领导请假,并咨询工伤事宜,但被告知:这种受伤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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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其有两个条件:一个条件是在上下班途中,必须是正常上下班时间和上下班必经的路上;另一个条件是必须是机动车事故伤害。
案例中,胡女士满足第一个条件但不满足第二个条件,所以她的事故不属于工伤事故,不能构成工伤。
“很抱歉,南京这边今天下起了大雪,周边高速公路全部封路,我们的送货车没有办法开出去,希望你们谅解!”昨天上午8点钟,刚到单位,某货运公司的业务经理马明便开始不断拨打客户的电话,向客户道歉,但除了少数几家客户表示谅解外,大多数客户都对这家货运公司的服务感到相当不满意,几家当即明确表示:如果不能按时交货,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
对此,马明也感觉自己很委屈。“去年一场雪都没有!今年有了,前天那场大雪已经很大了,实在没有想到今天还能下这么大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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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货运公司来说,送货员需对天气具备一定的识别和预判的能力。货运公司有义务提前对天气进行判断。
案例中,若之前天气预报已报道过,那么货运公司有理由能预判到第二天高速会封路,此时对于货物的迟延送达,双方若无明确约定,则应由货运公司承担责任。双方之前有过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实行。
快报记者 田雪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