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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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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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工作岗位时 先问问有无职业病危害
  快报讯(实习生 柏瑶瑶 记者 陈英)工作长期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化学物质等,就容易患上职业病。昨天,南京市总工会有关领导冒着风雪来到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山医院,慰问这里的130位职业病病人。据悉,现在职业病的发病年龄呈现年轻化趋势,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提醒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要问清有无职业危害。

  81岁的邓大爷在矿山工作了几十年,77岁时被诊断出了尘肺病,之后就断断续续住在医院治疗,“只要受点凉,或者饮食上不注意,就会喘不上气来……今年得在医院过年了。”记者了解到,目前金山医院有130个病人,主要是尘肺病,年龄都在60岁以上,最大的病人94岁。“病人只要发病住院,最少要住两三个月,最长的已经断断续续住了20年。”一位医生告诉记者,职业病很难治愈。

  “南京的职业病人数并不少,有些职业病的发病率相当高,比如矿山系统的矽肺病、化工系统严重污染造成的职业病等。”南京市疾控中心金山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到目前为止,仅金山医院诊断的职业病人数就达6600多人,其中尘肺病5800多人,中毒700多人,其他138人,有600多人已经死亡。现在每年新发职业病人近300人。

  南京市总工会保障部部长吴钧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合同中应该包含一个内容,就是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特别对于矿山、接触放射性物质或化学物质等一些职业病高发的工种和岗位,用人单位应该在合同中将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等内容如实写出来,让劳动者在工作中注意防护,而劳动者在应聘工作岗位时自己最好也要问清这些内容,以免被职业病“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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