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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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 月 1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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袜子忘付钱 大学生“赔”给金润发300元
其中200元给超市,100元是保安的“说情费”
  投诉人:小殷

  投诉内容:我到超市买东西,因一双袜子放在了上衣口袋忘付款,被超市监控发现。后来我不但补付了货款,还给了超市300元“补偿”,但其中100元竟被保安私吞。

  一双袜子忘了付款

  小殷是一名大四学生,1月13日晚,他到丹凤街的金润发超市购物时,因一双10多元的袜子忘付款,他被当成小偷处理,“赔偿”超市300元。

  小殷称,当晚,因需购买物品数量少,他就没用购物篮,而是直接把需要的东西拿在手上。小殷看上了一双价格10.8元的棉袜,他把棉袜拿在手里,不巧一个同学打电话过来。小殷称,为方便接电话,他就把袜子放在了上衣口袋里。

  接完电话,小殷继续购物,之后出门结账。结账完毕,当他从超市电子监控门前经过时,防盗警报响了。小殷称,警报一响,他就想起了自己口袋里还有一双未付款的袜子,便退回了超市里。

  保安让补偿了300元

  “听到警报响后,一个超市保安就把我带到了保安室。”小殷称,保安拿出一张纸让他写事情经过。完后,保安问他是报警还是与超市协商解决。得知小殷是学生后,保安称,如报警解决,可能会影响其学业。听他这么一说,小殷便写了“自愿与超市协商解决”。

  小殷称,起初保安要求他补偿超市500元损失,并买下袜子。“后来我称没那么多钱,也不同意,保安还让我把钱包拿出来。”小殷拿出钱包后,对方看到他有银行卡,并要求他到银行去取钱,并把赔偿额降到了300元。

  “我先取了200元给他,后来他还让我取,我又取了100元给他,钱就在银行给他的。”小殷说,后来回到超市付袜子钱时,保安称,其中200元是补偿超市的,另外100元是他帮小殷找人说情的费用。

  小殷有些想不通,便报警了。

  超市:退还大学生300元

  民警介入调查后,当事的保安只承认要求小殷补偿了超市200元。在民警面前,小殷则坚持称,给了保安300元。

  根据银行监控录像显示,小殷确实在银行内分两次给了保安共300元。得知这个结果后,金润发超市的客服部领导表示,保安做法不妥,如小殷愿意协商解决,超市会退给小殷300元。至于当事的保安,他们内部会做出处理。

  律师:超市无罚款的权利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王见律师认为,超市并没有罚款或变相罚款的权利。“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让警方解决。”(程先生报料奖80元)

  快报记者 李绍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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